流域水質分類

流域水質分類

各地所稱的流域水質分類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第3條“水域功能和標準分類”的相關規定,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按功能高低依此劃分為五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流域水質分類
  • 外文名:River water quality classification
  • 相關規定:水域功能和標準分類
  • 分類:按功能高低依此劃分為五類
內容信息,分類標準,相關情報,

內容信息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4月批准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第3條“水域功能和標準分類”規定:
“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按功能高低依此劃分為五類:
Ⅰ類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惜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梭餌場等;
Ⅲ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對應地表水上述五類水域功能,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分為五類,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標準值。水域功能類別高的標準值嚴於水域功能類別低的標準值。同一水域功能與達功能類別標準為同一含義。”

分類標準

各地所稱的流域水質分類指的就是這個標準。對於分類標準來說,GB 3838-2002還規定了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準限值。

相關情報

2010年全國204條河流409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Ⅰ類~Ⅲ類、Ⅳ類~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59.9%、23.7%和16.4%。僅從河流的情況看,就有40%左右的水體達不到要求,湖泊(水庫)的水質達標率更低。26個國控重點湖泊(水庫)中,滿足Ⅱ類水質的1個,占3.8%;Ⅲ類的5個,占19.2%;Ⅳ類的4個,占15.4%;Ⅴ類的6個,占23.1%;劣Ⅴ類的10個,占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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