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水質規劃是指一定時期、一定地域內水質目標及其實現措施的總體方案,又稱水質管理規劃。是水資源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水質規劃是套用數學方法,選擇對環境、經濟、社會三者綜合效益皆優的方案,以最小(或較小)的代價去實現制定的水質目標。
主要內容
1、基礎調查與研究,主要掌握水動力情況、水質現狀、主要污染源等;
2、水體功能分區與水質目標的確定,即在需要與可能之問做出權衡,對水體進行功能區劃分,根據各功能區的不同特點確定不同的水質目標;
3、水質預測,即預測社會經濟發展對水質的影響;
4、水質規劃方案研究,從經濟結構、規模、布局的調整,工程治理,污水排放等方面提出措施,在確保水質目標實現的前提下,提出經濟上、技術上可行的方案,供決策部門選用。
類別
按水質規劃的範圍
按水質規劃的範圍分為:
1、流域水質規劃,以流域為單元,制訂水質保護目標及實現該目標的各種措施方案。在這種規劃中把流域內的水體分為兩類:一類是水質限制部分,即污染嚴重的河段,要使這類河段達到既定的水質目標,需建造污水處理設施;另一類是排放限制部分,即污染物排放量小於或接近於河流的污染物允許負荷量,水體尚有一定的稀釋自淨能力,只要制定地方排放標準,加強管理,就可控制水質,達到既定的水質目標(即水質標準)。流域水質規劃是防治相結合的規劃。
2、區域水質規劃。指以城市或工業區為單元,或幾個城市、幾個工業區連成一片的地區性水質規劃,如中國的京-津-唐(北京-天津-唐山)區域水質規劃。這種規劃是由局部水體(湖泊、水庫、河段)的水質規劃組成,把各部分水體或地區的水質保護規劃集合於一個區域性的規劃之中,城市與工業廢水處理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也包括對非點源污染的管理。在水質規劃中,要分析和建立水質與水量的關係,這是制定方案的先決條件。
按費用分配法
按費用分配法分:
1、均一處理法,即不考慮不同規模污染源排污對河流水質的影響程度,規定一個統一的消減污染源的成數,進行統一管理。這是以往常用的方法,雖便於管理,但不經濟。
2、最小費用法,是根據區域控制水質而採取綜合防治工程所需投資費用最小的原則,來確定各污染源的允許排放量(或其消減量,即需自己負擔治理的量)。這從經濟上說是合理的,但管理時,由於污染源較多,排污情況多變,需要經常調整,比較麻煩。
3、分區最最佳化法,是均一處理法和最小費用法的綜合。如把地面水系分成區域,按達到水質目標的總投資費用最小原則來選擇各區域的污染治理程度,即確定該區域的允許排放總量,對各區域內的污染源,則按統一的排放標準進行管理。在以投資費用最小原則作費用分配時,確定用水目標的水質標準則成為最佳化水質規劃方案的約束條件,因此,在水質規劃中廣泛地套用系統分析和最最佳化等方法與技術。其中,水質管理模型已從套用線性規劃、非線性規劃和動態規劃,發展到套用機率規劃和多目標規劃。
目標與管理措施
水質規劃的理想目標是水質目標與經濟目標的最佳結合。水的用途有城市供水、工業用水、農田灌溉、水產養殖、旅遊娛樂、水上運動等,由不同的用水目的及其水質標準,構成在一定時期、一定地域內的水質目標。為了實現水質目標,需要制訂、優選及實行相應的技術管理措施。控制水質管理措施一般有:制定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水排放標準;加強對
污染源的管理,限制其排放數量、濃度、排放位置和排放方式;修建污水處理工程、適當利用水體的自淨能力;安裝水體增氧裝置;定期清淤、疏浚河道等。這些措施可以單獨運用,也可組合運用。經濟目標通常指為實現規劃的水質目標應支付的投資費用儘量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