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控制系統規劃是對一個城市(或區域)水系環境系統工程的方法制定污染控制系統的最佳化規劃。
其主要內容是:以國家頒布的法規與標準為基本依據,以環境保護科學技術和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為指導,以區域水污染控制系統的最佳綜合效益為目標,最佳適用防治技術為對策措施群,統籌考慮污染源發生—防治—排污體制—污水處理—水質質量及其與經濟發展、技術改進和加強管理之間的關係,進行系統的調查、監測、評價、預測、模擬和最佳化決策,尋求整體最佳化的近、遠期污染控制規劃方案。對河流水污染控制系統規劃的類型可分為以下兩類:①最優水質規劃,包括河流排污口最小削減量規劃、河流排污口最最佳化處理規劃、河流最最佳化均勻處理規劃、河流區域污水輸送和處理的最最佳化規劃;②水污染控制的多方案模擬最佳化規劃。後者是目前較為實用有效的區域水污染控制系統規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