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政府

流亡政府

流亡政府是逃亡到外國的政府。由於本國領土被敵國占領或本國發生政變,一些政府官員逃到國外,為恢復其政權而組成的政府。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法國荷蘭、比利時等國的領土被德國法西斯占領,其政府官員逃亡國外,組成政府。高棉發生政變,西哈努克親王在國外組成政府。一般來說,流亡政府主要由原政府官員組成,並受到其他國家力量的支持。它利用國際上的力量,在國內建立和發展自己的勢力,以政府名義向國內發布號召和指令,組織反對國內政府或侵略者的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流亡政府
  • 外文名:Government in exile
  • 定義:駐在其他國家的臨時性政治性組織
  • 概論:發生於戰時的占領
概論,現今的流亡政府,被廢黜的政府,被替代的政府,地方政府,

概論

流亡政府經常發生於戰時的占領,而有時亦是內戰、革命、軍事政變,或廣泛相信某執政政府為非法的後果。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的擴張期時,眾多歐洲政府和君主被迫在英國尋求避難而避免被納粹德國所摧毀。流亡政府的效力主要依靠它所能獲得的外國政府支持,及其國家本身的人口。某些流亡政府可以發展成強大的力量,對實際掌握國家的競爭對手構成嚴厲的挑戰,其它的則主要維持一種象徵性的姿態,實際作用微小。
流亡政府的現象早於術語產生。在君主政府時期對應的是流亡君主或成立流亡朝的朝代,如第一次遭克倫威爾驅逐,第二次在光榮革命中遭到驅逐,離開王座的斯圖亞特王朝,或在法國大革命拿破崙統治時期的波旁王朝。隨著君主立憲制的發展,流亡政府開始包括君主及首相二者。
流亡政府的運作,通常假設有一天將回到它們的國家並重新掌權。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波蘭流亡在倫敦,簡稱波蘭倫敦。它們與殘存國家(Rump state)的區別是,殘存國家仍控制原先領土的最少一部份。相反地,流亡政府已喪失它的全部領土。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比利時接近全部的領土被德國占據,但比利時及其盟國控制該國南部一小部。

現今的流亡政府

流亡政府經常未獲其它國家承認,或僅有極少數國家承認。

被廢黜的政府

以下的流亡政府列表包括被罷黜而仍然主張對它們曾經控制(或曾被選舉為合法政府)的領土具有合法統治權的政府/統治者。
名稱開始流亡年份控制該政府所主張之領土的國家資訊參考資料
1920
由位於加拿大多倫多市,稱為“拉達”(Rada)的14人議會中的Ivonka Survilla所領導。見白俄羅斯歷史。
緬甸聯邦國家聯合政府
1990
緬甸邦聯
目前由Sein Win領導。該政府由1990年緬甸大選選出的國會組成,但未獲得軍方允許就任。目前根據地為美國馬里蘭州洛克威爾市。
衣索比亞王國議會
1993
該政府由衣索比亞王子Ermias Sahle Selassie領導,位於美國華盛頓特區,主張皇帝仍為衣索比亞合法領袖。
伊朗的君主制
1979
由目前居住於美國馬里蘭州波多馬克穆罕默德·禮薩·巴列維領導。(穆罕默德·禮薩·巴列維和其子阿里·禮薩·巴列維已去世)
寮國的君主制
1975
流亡的寮國皇家政府位於法國巴黎
1975
印度
辦公室位於美國紐約,存國333年,1975年錫金被印度正式吞併,錫金王國國王開始流亡

被替代的政府

名稱流亡年份控制該政府所主張之領土的國家
2003
自由越南政府
1975

地方政府

名稱流亡年份控制該政府所主張之領土的國家
1993
阿布哈茲共和國政府
南奧塞梯臨時政府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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