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溶劑分類
主要有下列幾大類:
2. 酯類:醋酸乙酯、醋酸丁酯及醋酸異丙酯等
3. 醇類:乙醇、正丁醇、異丙醇等
4. 帶多於兩個官能團的溶劑:乙二醇丁醚(BCs) 及
丙二醇甲醚醋酸酯(PMA)等.
醇,酮,酯和醇醚這四類活性溶劑也常被統稱為含氧溶劑。所謂含氧溶劑就是分子中含有氧原子的溶劑。它們能提供範圍很寬的溶解力和揮發性,很多樹脂不能溶於烴類溶劑中,但能溶於含氧溶劑.
活性溶劑特點
醇類溶劑: 由於醇帶有羥基, 具高極性和強氫鍵作用. 非極性烴鏈和羥基之間的關係決定了醇的溶解力. 低級醇對強極性樹脂如醇酸樹脂, 脲醛樹脂,
硝化棉等有很強的溶解力. 醇對極性強的樹脂的溶解力隨著烴鏈長度的增加而下降, 所以高級醇不是像硝化棉等極性樹脂的溶劑, 但高級醇溶解性能溫和;
酯類溶劑目前主要被用於硝基漆中, 如在硝基木器漆中,醋酸正丁酯被大量使用作為活性溶劑. 其實從特性上看, 酯類溶劑可被用於更多類型的塗料中, 如作為丙烯酸樹脂型(尤其是羥基丙烯酸型)塑膠漆的主活性溶劑更多地選用酯類(醋酸乙酯,醋酸正丁酯)了. 酯類溶劑的極性比醇類低, 但對極性樹脂有非常好的溶解力. 隨著酯中醇和酸基基團中碳鏈的增長, 其對極性樹脂的溶解力會下降, 但對低極性樹脂的溶解力反而會增強. 例如醋酸正丁酯: 對硝化棉, 丙烯酸樹脂和醇酸樹脂等有良好的溶解力, 它屬於中等揮發速度溶劑, 其揮發度高到足以從塗膜中迅速揮發, 低到能阻止縮孔, 泛白和無序流動.
酮類溶劑化學穩定性好, 由於羰基的存在, 酮為氫鍵受體溶劑, 具備優異的溶解力. 例如最常用的丁酮: 相對揮發速率稍低於丙酮, 是木器漆(硝基及聚氨酯), 丙烯酸樹脂漆和乙烯樹脂漆常用的溶劑.由於揮發速率過快, 丙酮和丁酮極少用於船舶漆和重防腐塗料中.選擇
二丙酮醇作為主活性溶劑能在充分溶解樹脂基礎上使塗膜具有良好的流平性.
活性溶劑的套用
高級醇非常適宜用作面漆的溶劑, 因為它不會軟化底漆而發生咬底現象. 特別在塑膠用塗料中, 醇類溶劑僅會對塑膠表面溶脹, 而不會軟化塑膠. 生產船舶漆和重防腐塗料的企業多採用溶解能強, 相對揮發速率較低(0.44--強氫鍵作用) 的正丁醇作為主活性溶劑;
在配方中, 醋酸正丁酯常同芳烴溶劑一道使用, 由於它具有較低粘度, 特別適用於高固含量塗料, 它也是
聚氨酯塗料中使用最廣的溶劑;
油漆中溶劑按其在塗料中的作用分為:主溶劑(活性溶劑)、助溶劑和稀釋劑。
主溶劑(活性溶劑)溶解樹脂,製成樹脂溶液並用作塗料的漆料。許多合成樹脂都是固體的包括大多數醇酸樹脂、某些環氧樹脂氯化橡膠樹脂和乙烯樹脂。
助溶劑通常與主溶劑一起使用,使塗料易於施工;控制揮發速度;提高最終塗膜的質量。
稀釋劑是揮發性的有機液體,主要用來稀釋塗料,已達到便於施工的目的。它是多種溶劑組合成的混合溶劑。
溶劑與非活性稀釋劑的主要區別
稀釋劑:在塗料等化工產品中不能單獨作為溶解成膜物質的,只是用來稀釋現成成膜物質溶液的揮發液體,稱為稀釋劑。其中的一種稀釋劑的分子中不含有活性基團叫做非活性稀釋劑
活性溶劑主要起溶解樹脂體系的作用,當然也能調節膠液的黏度;而非活性稀釋劑主要的作用是調節塗料的粘度,它可能對樹脂體系有溶解性也可能沒有溶解性。
活性溶劑塗料及其未來發展
活性溶劑塗料指其溶劑最終成為塗膜組成,在固化成膜過程中不向大氣排放VOC。
丙烯酸樹脂:熱固性丙烯酸塗料有優異的豐滿度、光澤、硬度,在高溫烘烤時不變色、不返黃。最重要的套用是和氨基樹脂配合製成氨基-丙基酸烤漆,目前在汽車、腳踏車、卷鋼等產品上套用十分廣泛。
聚脲塗料採用一次性塗覆工藝,不管有多大的面積都不存在連結縫,而且還是一種無塵材料。其具有附著力強、耐摩擦、硬度強等特點。他的套用領域有防水工程、防腐工程、耐磨工程、海洋工程、運動場地、軍事領域d等。
無溶劑塗料具有一次性成膜較厚、邊緣覆蓋性好、塗層收縮小、對環保有利等特點。其雖然需要較特殊的設備,但可以在室溫下操作,因反應時間短,故可在現場直接施工,又因其受氣候的影響較小,故可在潮濕或低溫的環境下施工。
改性環氧樹脂塗料具有長期保護作用,浸漬於水中,可繼續固化,具有極佳的抗陰極剝離性能。環氧樹脂塗料具有優良的物理機械性能,最突出的是他對金屬的附著力強。另外他的耐化學藥品性、耐鹼性和耐油性也很好。
有機矽塗料具有優良的耐寒、耐輻射、耐玷污等特殊性能。套用在建築物表面形成一層膜材料。對高檔建築,特別是古建築保護具有一定的實際套用價值。
危害
例如:
甲基異丁基酮:其蒸氣與空氣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著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溶解某些塑膠、樹脂及橡膠。
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可能對胎兒造成傷害。短期接觸的影響:該物質刺激眼睛和呼吸道。高濃度接觸時,可能導致中樞神經系統抑制。長期或反覆接觸的影響:液體使皮膚脫脂。
醋酸異丙酯:醋酸異丙酯被吸入、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後對身體有害。對眼睛、皮膚和
黏膜有刺激作用。吸入後,可引起喉、
支氣管炎症、痙攣,化學性肺炎、
肺水腫等。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著回燃。
異丙醇:毒性分級 微毒類急性毒性 口服- 大鼠 LD50: 5840 毫克/ 公斤; 口服- 小鼠 LC50: 3600 毫克/ 公斤,家兔經皮LD50為16.4ml/kg。刺激數據 眼睛- 兔子100 毫克/ 公斤。高濃度蒸氣具有明顯麻醉作用,對眼、呼吸道的黏膜有刺激作用,能損傷視網膜及視神經。生理作用與乙醇相似,在體內幾乎無蓄積,毒性、麻醉性以及對上呼吸道黏膜的刺激都比乙醇強,但不及丙醇。接觸高濃度蒸氣出現頭痛、倦睡以及眼、鼻、喉刺激症狀。食入或吸入大量的
蒸汽可引起面紅、頭疼、精神抑鬱、噁心、昏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