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洪其道
- 字號:字心源 號魯齋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河南商城北鄉馬堽洪家老樓
- 出生時間:生於嘉靖三十八年己未
- 去世時間:卒於崇禎七年甲戌
- 主要作品:《中庸解》、《蠶桑一覽》、《道德經解》
- 主要成就:組織百姓搶修,逼水順流,重視文化建設;改派錢糧議;礦害揭帖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主要功績,家庭成員,
人物生平
洪其道,字心源,號魯齋。河南省商城縣北鄉馬堽【今屬固始】洪家老樓人,萬曆十年壬午科經魁;十七年己丑科進士,以進士授湖廣黃州府黃陂知縣、歷任雒南知縣,吏部主事、刑部江西司主事、南京戶部員外郎、誥封奉直大夫。
洪其道家學深厚,自幼業儒,學術精湛,為人儒雅有風範,剛直有正氣,年紀輕輕便考中貢生,之後經歷一番苦讀,於萬曆壬午年中舉人,己丑年中進士。
洪其道中進士後,明神宗朱翊鈞萬曆十八年【1590】庚寅到萬曆二十年【1592】壬辰,洪其道任湖廣黃州府黃陂知縣,甫一到任,他一改其儒雅的文人氣息,雷厲風行地施政治民。他首先全面對黃陂縣的縣情民意進行調查,並對當時反應比較激烈的田稅問題進行了實際的考察和精細的明查;面對黃陂縣境內明朝藩王的王田與百姓的民田雜錯相交、管理不順的情況,他創造性的提出劃撥專區收稅的辦法,通過“改派”舉措【洪其道所提出的《改派錢糧議》收錄在康熙版黃陂縣誌中】,間接地將大部分賦稅轉入其它州縣,從而形成多個州縣分擔黃陂縣潞藩莊田賦稅的局面,一定程度上減輕了黃陂縣百姓的負擔;同時打擊了眾多奸邪之徒投獻王田並隱在民田內不交賦稅的違法行為。
洪其道在未上任之前,黃陂縣佃民不堪朝廷租稅沉重,紛紛棄田逃走。他在萬曆十八年【1590】上任的時候一方面向上官申請減免賦稅,提出改革舉措,另一方面,設法安撫民心、招撫流民復業,同時還清理監獄裡因上交不了苛捐雜稅而被捕入獄的百姓,勸農復業;面對黃陂縣社會因土地賦稅引發的諸多亂相,洪其道重拳打擊不法奸邪之徒,組織官軍擒剿匪賊巨盜,嚴厲打擊豪強狡吏藉機隱匿土地賦稅的行為,當地豪吏都非常敬畏洪其道的威嚴。這些系列做法,很快使黃陂縣恢復正常的農耕秩序。
黃陂縣和洪其道知縣的家鄉商城縣在地理位置上很近,民風也都很淳樸,對文教都很重視,他深知教育對黃陂縣發展的重要性,在任職期間對黃陂縣的學宮修葺一新,並對二程祠堂也修繕一新,原來在教育上的一切廢置的事都全部興辦起來,黃陂縣士子皆懷念其恩德。
洪其道任職黃陂知縣期間,恰逢縣境內發生了嚴重的自然災害和饑荒,他積極組織官府進行賑災和救濟,對於有地無耕畜的農戶,還幫助其解決耕牛種地,對於無地逃難的民眾,先解決他們的吃飯和活命問題,對於因災無力治病的饑民,他則帶頭償捐俸祿施藥醫救,正是有了他的積極救災措施,黃陂縣民眾才依靠這些政策活命了很多人,百姓至今對洪其道還感恩戴德。
洪其道做官勤勤懇懇,做事踏踏實實,不做寵媚上司當權者的人,按照洪其道做官的政績本來可以提拔,但是在稅收、民生、土地政策等諸多問題上多次忤逆了上司的意思,沒有得到提拔重用,在任職黃陂縣知縣兩年左右就把洪其道調去其他地方了。【洪其道被調走的原因跟其所提出的《改派錢糧議》有關。】
知縣洪其道到任雒南縣後非常重視城防建設,萬曆二十一年【1593】癸巳秋,雒南縣城南牆被洪水沖塌三分之二,直接威脅著城內安全,洪其道及時組織百姓進行搶修,將外牆小石換成大石,用石灰重新砌起;原內牆的沙石換成粘土,以夯砸實。並在河旁栽起並排柵木,逼水順流,保護城廓安全,西城牆別闢一門,名為“禹門”,借其排泄城內積水。在築完城後,知縣洪其道重新給雒南縣城門命名:東門曰“長春”、西門曰“永靖”、南門曰“朝陽”,在南門西另闢的一門曰“禹門”,又稱“恆慶”門。
洪其道還非常重視勸課農桑,重視發展雒南縣農業生產;洪其道在雒南縣河北岸修建護城重堤,並刻碑紀實;並在堤內開闢園地二十一畝,園內建“課桑亭”一座,栽植桑樹,以教育百姓重視蠶桑,促進養蠶事業的發展。
洪其道還重視文化建設,尊崇禮教,提倡孝道,尤好推獎雒南縣的士子髦俊,引領學風,洪其道重修了雒南縣儒學學宮,並增修“名宦祠”、“鄉賢祠”,擴建雒南縣文廟,在欞星門外興建“騰蛟”、“起鳳”二門。院內開拓“泮池”,池上架起小橋三座,周圍樹建欄桿,使雒南文廟群體建築較前更加完整,這些措施對雒南的民風和教化起著很好的教育引領作用。
為了保存雒南縣的歷史和文化,萬曆二十三年【1595】,知縣洪其道還主持編修了萬曆《雒南縣誌》,但是此志後來因兵燹而佚。現見於康熙二年【1663】《雒南縣誌》上還有河南商城進士雒南知縣洪其道的舊序。
萬曆十三年(1585) 一僧人在今雒南花廟鄉羅家溝後山發現喀斯特地貌溶洞。洪其道任職知縣期間為山洞題名為“玉虛洞”。萬曆二十六年(1598) 六月,大水沖壞雒南縣城廓田舍。時有數百人被洛河洪水淹死,知縣洪其道及時組織煮粥賑饑,雒南縣民活著甚眾。
雒南縣自古產金銀,《新唐書》、《太平寰宇記》、《元豐九域志》均有記載,唐宋時已開採有金銀礦,大規模的開採是在明朝正德至萬曆年間,但是到了萬曆時期已經是產量微薄了,並且經常發生大規模的盜礦事件,嚴重影響了雒南縣的安定,但是上級官府仍然還要收繳大量的礦稅,這給雒南縣百姓帶來沉重的負擔,而且還造成了當地生態環境和農耕的嚴重惡化;洪其道看到其中的弊病,本著為雒南縣百姓的福祉著想,多次向上官寫文貼請求關閉金礦,還民山林,還縣治安定,言語中肯,情深意切,但是這些主張損害了很多官員的利益,洪其道還寫過《礦害揭帖》,列舉開礦十不便。明確表示反對意見,洪其道多次請求,然而上官和朝廷均不採納,洪其道害怕的事情最後還是發生了,就在他任職雒南知縣期間,就發生了盧氏、靈寶等地悍徒攻奪金礦的惡性事件,同時對雒南縣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壞,洪其道更是痛心不已!
洪其道禁礦的疏奏也被載入《雒南縣誌》,他為政愛民,處理像礦禍和雜稅這樣民生大事是非常有大局觀的,在任時還重新規劃了雒南縣的行政規劃,按鄉里平均徭役賦稅,並平衡各種上交的賦稅,捐出官吏向百姓勒索來定期送給朝廷的各種附加稅,減輕當地百姓負擔;他為官恭敬儒雅,謙遜有禮,在位謀職,勤儉節約,並帶頭倡廉,雒南縣的官場風氣為之一變,樸素的民風和民俗也得以發展。同時,洪其道還非常重視文化建設,在洛南縣分別增修“名宦祠”、“鄉賢祠”,擴建文廟。雒南人感德不忘,為紀念洪其道在雒南縣的政績,建立“洪侯去思碑”,並把洪其道的畫像祀入雒南名宦祠。
洪其道在任雒南縣知縣近六年,政績頗顯,經上級考察為成績優等,還獲得了萬曆皇帝朱翊鈞的親自召見,擬提拔他為專職進諫的官吏,擬任職都察院或六部給事中。但是洪其道因言得罪忤逆了內閣大學士沈一貫等人,最後被調任吏部任吏部主事,並歷官刑部主事、刑部江西司主事、南京戶部員外郎。因洪其道為官清正廉潔耿直,受到了上級和同級官員排擠打壓,面對明朝中央政府官場的黑暗和腐敗,他最終選擇辭官,未幾,商城進士洪其道拂袖回歸商城故里。
商城僻處山鄉,明代時期官學極少,而學館較多,學風淳厚,人文蔚起。明代時期教育以“忠言、尊孔”為宗旨,以“五經”、“四書”為課題,開科取土。
洪其道辭官回到家鄉後的生活非常簡樸,衣食樸素如農家,並在家鄉設家塾教授生徒。並教子洪應衡【字荊河,明代史籍多記載為洪胤衡、清代史籍多記載為洪允衡】考中萬曆丙辰【萬曆44年,即1616年】進士、歷任寧波知府、青州知府、徽州知府、南京戶部貴州司主事、山西陽和道兵備署理按察副使、詰授通議大夫。崇禎辛巳年【崇禎十四年,即1641年】以省墓歸里,值流寇張獻忠攻城【攻擊商城縣城】,洪應衡與馬剛中【洪應衡內兄】分守商邑北大門力戰,城破被擄,與內兄馬剛中罵賊不倔而歿。葬於商邑西鄉蓮花山褲腿沖,乙辛兼卯酉向,墓有碑誌,墓傳縣誌。配馬氏,詰封淑人,系萬曆甲辰【萬曆三十二年,即1604年】進士,吏稽勛主事晉封員外郎馬之圖幼女【進士馬剛中之妹】;與夫罵賊不倔而歿。生子三,長曰秉朿、次曰秉初、季曰秉良。配孫氏,詰封淑人,崇禎辛巳【1641】年,商邑城破,夫殉節遇害,孫氏尋屍殮葬,誓死守貧三十年如一日,旌表節孝,崇祀孝祠,傳載州志、縣誌;與公合葬於商邑西鄉蓮花山褲腿沖。
洪其道侄洪應嵩,考中明萬曆乙卯【萬曆43年,1615年】解元,清順治已醜【順治6年,1647年】進士。洪其道去世後,其侄洪應昆偕弟洪應嵩赴姑蘇管紹寧先生處學習,管先生文譽滿江東,人有機雲之目及歸。之後,洪應嵩考中順治己丑年進士。
洪其道侄洪應昆,卒不售以諸生,老山居茅茨。僅蔽風雨野蔬,粗糲蕭自適,嘗脫季弟於難破產,不惜親戚故舊之貧者,招共居食,終老不厭,年九十三。舉鄉賓。
商城洪氏洪其道、洪其謨、洪其烈、洪應衡、洪應嵩、洪應昆、洪應匡、洪西庵【洪其道族兄】等家族成員考取舉人、進士,還有經魁、解元的稱號,都應該歸功於洪家設塾授徒的功績,商城洪氏明末清初時期”一時庠俊,多出其門”。
洪其道家族力振商城文風,聲譽一時。年七十六卒,崇祀鄉賢、傳載州志、縣誌。
《汝寧府志》、《光州志》、《商城縣誌》、《黃陂縣誌》、《雒南縣誌》均有洪其道傳記,《黃陂縣誌》載洪其道為商城舉人,疑誤。
元配李氏,詰封宜人晉封淑人,葬於商城北鄉洪老樓西首,癸山丁向。
繼配唐氏,詰封宜人晉封淑人,葬商城北鄉洪老樓東會寺南首,乾巽兼亥巳。生子三:長曰應衡、次曰應華、季曰應伭。
洪其道祖父洪沔【以孫洪其道誥封通議大夫】,父洪希俊【冊名希稷,以子洪其道封陝西雒南縣知縣】,洪希俊生三子,長曰其道、次曰其謨【監生,敕封文林郎】、季曰其烈【監生】。其先系新安洪經綸公五世孫再文公由婺源遷居光州固始聖人潭居之。再文公曾孫萬三公十二傳至得勝公【得勝公為經綸公十九世孫,元末受命明太祖攻商邑金剛台以軍功封武略將軍】,得勝公居商邑南鄉銀山畈【今屬安徽金寨】得勝公生三子,長曰仲剛【遷居商邑北鄉馬堽洪家老樓】;次曰仲銘【遷居湖南靖州】;三子曰仲榮【遷居湖北羅田】。仲剛公玄孫錀公,錀公生三子,長曰恩【遷居北廟集,今屬固始】、次曰沔【洪其道之祖父,居商邑北鄉馬堽洪老樓,今屬固始】、三曰沅【遷居固始北鄉期思,今屬淮濱】。
個人作品
主要功績
組織百姓搶修,逼水順流,重視文化建設。
家庭成員
曾祖:洪錀,字上信,號紹熙。配馬氏【子三:恩、沔、沅】
祖父:洪沔,邑庠生,以孫其道誥封通議大夫。
祖母:金氏,誥封淑人【子二:希俊,希德】
伯祖:洪恩,廩膳生,配袁氏,子六:詔、尚、謨、赦、孝、滿。
叔祖:洪沅,配劉氏。繼配程氏,子三:澤,失名、失名。
父親:洪希俊,冊名希稷。廩生,字俊之,號容崖,以子其道貴,誥封通議大夫,敕封陝西雒南知縣。
母親:魏氏,詰封淑人,生子三:其道、其謨、其烈
叔父:洪希德,字德之,號宜崖,廩生。配余氏,子四:九貢、九全、九良、九灌。
弟弟:
洪其謨,字玉源,號量齋,監生。贈通議大夫。配張氏,例贈孺人。子四:應岳、應台、應嶧、應侖。
洪其烈,字澤源,號儀齋,監生。勅封文林郎,誥封通議大夫。配孫氏,例贈孺人。子六:應昆、應嵩、應泰、應中、應會、應匡。
長子:洪應衡,字荊河,萬曆乙卯科舉人,丙辰進士。歷官南京戶部郎中,寧波知府,青州知府,直隸徽州知府,陽和道兵備按察副使,崇禎十四年辛巳,以省墓歸里,值流寇張獻忠攻城,公分守北門,力戰,城破被擄,罵賊不倔而歿。誥授通議大夫。配馬氏,詰封淑人,與夫罵賊不倔而歿;生子三,秉朿、秉初、秉良。配孫氏,詰封淑人 。崇禎十四年辛巳,城破夫殉節,孫氏尋屍殮葬,誓死守貧三十年如一日,旌表節崇祀孝祠。
次子:洪應華,邑庠生,元配王氏,繼配范氏。子一:秉鈕【范氏生】
三子:洪應伭,邑庠生,元配台氏,繼配戴氏,側配時氏。子二:秉銓、秉鉁 【時氏生】
侄子:
洪應昆,字玉山,偕弟應嵩赴姑蘇管紹寧先生處學習。元配王氏,子一:秉鉅。繼配楊氏,子一:秉鉞早卒。側配關氏。
洪應嵩,字雨石【亦字稚豫】萬曆丙辰四十四年解元,順治己丑六年進士,順治九年任直隸真定府冀州南宮知縣。元配王氏,誥封孺人。繼配余氏,誥封孺人。子二:秉珪、秉球。
洪應匡,亦名紹匡,字與鹿,歲貢生。公少年讀書於冠石山,力摩先正大家古文辭頗雄健晚以歲薦終。
孫子:
洪秉朿【應衡長子】,配唐氏,子二:增、坊。
洪秉初【應衡次子】,配楊氏,子二:境、均。
洪秉良【應衡三子】,配黃氏,子三:垣、城、圳。
洪秉鈕【應華之子】,配楊氏。子二:坤、培。
洪秉銓【應伭長子】,配盧氏,汪氏。子一:洙【盧氏生】
洪秉鉁【應伭次子】,元配鄭氏,子二:澤、淵。繼配敖氏,子一:坦。女五:長女適庠生王柱、次女適庠生吳之琦、三女適歲貢生石之騰、四女適邵宜來、五女適宋天茂。
【注】:
洪洙:後裔居商邑北鄉坑坡湖;
洪澤:後裔居商邑北鄉馬堽【今屬固始】;
洪淵:後裔居商邑北鄉馬堽【今屬固始】、金寨南流河、新縣沙窩朴店等;
洪坦:後裔居商邑城關、商邑南鄉湯泉池、下馬河、邱山、螺螄畈、盛店、商邑北鄉白塔集、李集、湖北洪湖、安徽東至縣昭潭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