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小浪底移民局

洛陽市小浪底水庫移民安置局成立於1992年,為洛陽市政府直接領導的正縣級行政單位,人員編制23人,下轄綜合科、規劃安置科、工程協調科、財務審計科4個科。洛陽市紀委派駐洛陽市小浪底水庫移民安置局紀檢組1個,下設紀檢監察室。現有人員21人,其中局領導3名,黨組書記、局長王長忠,黨組成員、副局長董伍周,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肖振剛。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經河南省編委批准,1992年6月成立了洛陽市小浪底水庫移民安置局(洛陽市小浪底工程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個牌子,正縣級建制,隸屬市政府直接領導。
1996年,《中共洛陽市委、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洛發〔1996〕12號)下發該局“三定”方案,確定該局是市政府直接領導的,負責小浪底水庫移民安置和工程協調的職能部門。
2001年11月,洛陽市政府又下發了《關於印發洛陽市小浪底水庫移民安置局(小浪底水庫工程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洛政辦〔2001〕119號),2008年3月,洛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了關於《關於印發洛陽市小浪底水庫移民安置局(小浪底水庫工程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目標責任和重要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洛市編〔2008〕43號)對該局的職能和任務,又進一步作了明確。

主要職責

負責洛陽市小浪底水庫和西霞院水庫移民搬遷安置和搬遷移民的後期扶持工作。具體工作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移民法規、政策,制定洛陽市小浪底水庫移民工作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
2、承擔小浪底水庫工程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時協調處理施工方和地方的關係,協調組織各有關單位服務工程建設,為工程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3、編制洛陽市小浪底水庫移民搬遷安置總體規劃及實施計畫,對移民工作及移民經濟開發項目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移民項目分級審批與驗收;
4、監督檢查各項移民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對有關部門和地方制訂的有關政策和移民工作進行統籌協調;
5、負責水庫移民規劃、搬遷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處理移民安置後的遺留問題;管好用好移民資金,做好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
6、組織移民幹部業務、技術培訓和移民開發性生產的技能培訓;
7、抓好小浪底水庫對我市經濟發展的機遇,努力為洛陽市經濟發展創造條件;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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