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掛牌督辦全市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通知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掛牌督辦全市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通知》是洛陽市政府2009-11-06發布的安全檔案。

【發布單位】洛陽市政府
【發布文號】洛政〔2009〕128號
【發布日期】2009-11-06
【生效日期】2009-11-0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洛陽市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掛牌督辦全市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通知
(洛政〔2009〕12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洛陽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預防火災事故,切實減輕火災危害,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安排,近期,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認真細緻的火災隱患大排查,經有關專家現場查看、論證,最終認定洛寧縣土產大廈等15處重大火災隱患(火災隱患及責任單位、責任人名單見附屬檔案)。市政府決定對新排查出的15處火災隱患分別由市政府和縣(市、區)政府掛牌督辦。望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認真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科學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確保15處重大火災隱患在2010年8月30日前徹底整改完畢。各有關單位在隱患整改期間要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附屬檔案:1. 市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情況一覽表
2. 縣(市、區)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一覽表
洛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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