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戶口遷移登記指南

泰興戶口遷移登記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興戶口遷移登記指南
  • 收費金額:2
  •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 承諾期限:20工作日
  • 辦理地點:市行政服務中心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聯繫電話:87955963
  • 監督電話:052387955021
  • 實施單位:泰興市公安局
辦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定依據,

辦理流程

泰興戶口遷移登記指南

所需材料

戶口遷移(承諾件)
1、申請;
2、申請人、要求遷入人員戶口簿、身份證複印件(派出所核實,加蓋戶口專用章),相互間合法有效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3、房產證;
4、申請入戶呈批表;
其他相關證明(退休證、結婚證、離婚證、人才引進批覆、完稅證明、註冊資金證明等輔證材料)
退伍軍人與轉業軍人戶口(即辦件)
1、申請;
2、人武部出具的退伍復原軍人落戶通知單;
3、人事局、組織部出具的轉業軍人工作報到介紹信;
4、房產證;
5、戶口簿。
刑釋解教人員戶口(僅指2003年8月7日前兩勞註銷戶口的)(即辦件)
1、申請;
2、刑釋解教人員釋放通知書;
3、家庭戶口簿、本人註銷戶口前登記資料。
工作調動戶口(即辦件)
1、人保部門、組織部門出具的人事調動行政介紹信
2、《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3、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它相關證明。

法定依據

戶口遷移證及列印工本費2元/證
蘇價費函(1994)第50號、蘇財綜(94)20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國發【1977】140號);
《公安部、人事部、勞動部關於幹部、工人調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公通字【1994】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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