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薩珊王朝銀幣,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和波斯間的友好往來較頻繁,《魏書》記載,波斯使臣來中國交聘達數十次之多,給北魏皇帝帶來的各種禮品,有珍物、訓象等。隋唐時期,中國和波斯間的友好往來更為頻繁,從初唐時期的金銀器造型到隨葬的絲綢織錦紋飾,均呈現出濃郁的波斯風格和前所未有的多樣性。1970年,在張掖大佛寺內金塔殿基下舍利石函內出土的波斯薩珊王朝銀幣,就是與波斯經濟、文化交流的珍貴歷史物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波斯薩珊王朝銀幣
- 外文名:bosisahuwangchaoyinbi
- 時期:魏晉南北朝時期
- 記載文獻:《魏書》
- 出土時間:1970年
文化,新聞,
文化
薩珊王朝實行中央集權制,國王號稱“大王”或“眾王之王”。王權在理論上不受任何限制,但實際上受制於教俗大貴族。國王之下設御前會議。議會由宗室成員、高級祭司和大貴族組成。御前會議之下是中央行政機構。中央行政機構的最高首領是宰相(稱為哈扎爾帕特,也稱為大弗拉馬塔爾)。宰相之下設行政、稅收、國庫等官吏。另設掌管軍隊的統帥,稱為伊朗薛波勃。軍隊的主力是由阿扎特(“自由民”)組成的重裝騎兵,步兵僅起輔助作用。薩珊朝把祆教(瑣羅亞斯德教)提高到國教地位,並設立最高祭司以執掌祆教大權。法庭由祭司管理,最高法官稱為“摸胡壇”(《魏書》),即祆教的祭司穆貝德。阿達希爾分贈祆教祭司、軍事貴族大量土地,並給與祭司向納稅人徵收什一稅的權利。祆教祭司、軍事貴族與奴隸主集團是薩珊朝統治的支柱。
薩珊朝和帕提亞帝國(安息)一樣分為許多屬國、行省和地區。行省的數目和規模在不同時期也不相同。薩波爾一世時設有27個行省。各行省總督由國王任命。在名義上,總督聽命於朝廷,但實際上有些行省由地方貴族任總督,有一定的獨立性。為此,朝廷常派一些王室成員擔任重要行省的總督。薩珊朝還設比行省更大的四大行政區,每個行政區管轄若干行省。
薩珊朝前期(3世紀至5世紀)還是一個奴隸制國家,但封建制關係已有很大發展。到公元5世紀末和6世紀初,奴隸制終於為封建制所代替。
在社會經濟方面,建國初期農業因政局比較穩定和水利灌溉工程較前擴大而有所發展。手工業方面,以毛織品最為著名,並向外推銷。兩河流域生產的亞麻布則以實用和耐穿為特點。絲織業,特別是錦緞製造業已有較大發展。錦緞豪華絢麗,其上繪有鳥獸、狩獵和各種植物紋樣,對拜占廷、埃及和中國都有相當影響。此外,金屬加工、武器製造等都達到相當高水平,特別是以精美的金銀細工著稱於世。在農業、手工業發展的基礎上,商業和城市也較前發展。首都泰西封是工商業中心。離泰西封不遠的瑪哈扎城以及阿達希爾一世在泰西封對面被羅馬人破壞的塞琉西亞廢墟上建立的維赫-阿達希爾城,薩波爾一世(公元241~271年)建立的薩波爾城等,相互間都有經常的商業往來。帝國歷代國王還鑄造了大量貨幣(金幣和銀幣)。金銀幣上的圖案,一面是王像,一面是拜火壇圖案,有的還鑄有文字。在對外貿易方面,薩珊朝波斯與中國、印度、羅馬都有頻繁交往。在我國新疆的吐魯番、青海的西寧以及西安、太原、三門峽、洛陽和廣東的英德縣等地都發現過薩珊朝波斯的銀幣,而且有的數量很大,說明薩珊朝波斯與中國通商的昌盛。薩珊朝還利用在‘絲綢之路‘上的要衝地位,控制中國與羅馬間的絲綢貿易,從中獲取大量商業利潤。
薩珊朝前期,奴隸制關係仍占重要地位。薩珊法典《判決千條書》含有許多關於奴隸的資料。宰相米赫爾·納爾西的綽號“哈扎爾班達克”,意為“擁有成千上萬奴隸的人”。奴隸是買賣對象,一個奴隸的價格平均為500德拉克馬。由於販奴有利可圖,有些商人還從非洲買進奴隸以轉賣各地。戰俘仍作為奴隸使用。公元260年,羅馬皇帝瓦列里安為薩珊軍隊戰敗被俘,被俘的羅馬人就被用於修建卡隆河上的堤壩和水閘,至今仍被稱為“班迪凱撒”(意為‘皇帝水壩’)。在國家和奴主土地上或手工業作坊中也使用奴隸。薩珊朝奴隸主階級主要由貴族、軍官、祭司和官吏構成,他們是國家的統治階級。不過,薩珊朝時期已流行部分釋放奴隸的辦法。這些部分釋放的奴隸實際上已在薩珊朝前期,境內還存在大量農村公社。農村公社成員、手工業者和普通商人是國家的納稅階層。他們要向國家繳納人頭稅,並分別繳納土地稅和商業稅。此外,還有交給祭司的宗教費用。王室土地上的農民,由於賦稅沉重,紛紛逃往大地主門下以求蔭庇,逐漸淪為農奴,村社關係遭到破壞。反祆教思潮和摩尼教祆教成為薩珊朝的國教後,竭力維護薩珊朝的統治。為支持王權,祆教祭司編出新的教義,說只有薩珊家族才能承受光明之神的神恩,高居帝位。同時,祆教又改編其聖經《阿維斯陀》,加上新的注釋。阿達希爾一世曾對其子說:“國王的寶座是祭壇的支柱,祭壇又是國王寶座的支柱”。因此,祆教祭司勢力日益膨脹。他們利用各地寺廟監視勞動人民,利用祭祀和其他宗教儀式搜刮錢財,並用種種藉口指責普通教徒違背教規、瀆神,以勒索罰款。這樣,就激起人民和統治階級中一部分人對祆教祭司集團的強烈不滿,因而形成了反祆教思潮。
在薩珊朝前期,曾出現宣傳無神論的“光陰派”,光陰派否定祆教宣傳的神的存在,認為世界上一切物質的組合,各種矛盾的事物,都是光陰的各種表現的場所。它還認為除了物質,沒有任何實在的東西;沒有神的獎賞和懲罰;沒有天堂和地獄;沒有不死的精神。光陰派這些樸素唯物主義的可貴思想,顯然在當時有過一定的影響。因此,它遭到祆教祭司的堅決反對。與反祆教的光陰派同時存在的另一支力量是摩尼教。摩尼教不僅在薩珊朝波斯有過相當大的影響,而且曾傳播到中亞、中國、印度與羅馬等不少國家。摩尼教的創始人摩尼(公元216~276年)出生於兩河流域巴比倫尼亞的馬迪努村。他的雙親都是伊朗人,父是安息的王公。據記載,摩尼精通天文,善於繪畫,深曉幻術,熟知各種宗教教義,相傳他在25歲時創立摩尼教,自稱最後的“先知”。摩尼教教義是吸收猶太教、基督教和佛教等思想資料而形成的,即二宗三際論。摩尼教思想基礎和祆教一樣,都是二元論思想,把世界看成是光明與黑暗“二宗”的鬥爭舞台。光明與黑暗的鬥爭要經過三個階段或時代(三際)。所謂“三際”,即在沒有天地之時為初際,這一時代只有光明與黑暗兩界並存,不相干擾。中際為黑暗侵入光明的時代,光明與黑暗兩種勢力反覆鬥爭。人的靈魂是光明原質,但被束縛在不潔的肉體裡。因此,人類必須拋棄物質享受,恢復聖潔本性。為此,教徒應不殺生、不食肉、不婚嫁、無私產,以求死後直接進入天堂。後際是光明與黑暗經過反覆鬥爭後永遠分離,恢復到並存狀態的時代。摩尼教認為明暗二宗鬥爭結局不過是永遠徹底分開,因此,它表面上雖與祆教的二元論相似,但實際更為徹底,更為極端。摩尼的傳教活動主要是在薩波爾一世統治時期。薩波爾一世曾一度支持摩尼傳教活動,但當他發覺摩尼教將危及統治者的統治時,便下令放逐摩尼。摩尼曾到過小亞、中亞和印度遊歷與傳教,相傳他還到過中國的西藏和其他地方。公元273年,摩尼回到伊朗。公元276年,摩尼被捕入獄,死於獄中。摩尼死後,摩尼教在薩珊朝波斯仍有較大影響。同時,一部分教徒到了敘利亞、埃及、迦太基。汪達爾人後來也受到影響。基督教思想家奧古斯丁曾一度信奉摩尼教。公元4世紀末,摩尼教傳入西班牙。另一部分教徒到了中亞,後來摩尼教成為回紇國教。公元694年,摩尼教傳入中國,也稱為明教、末尼教、明尊教。公元768年,中國始有摩尼教法堂,稱大雲光明寺。長安、洛陽、太原、荊州等地均建有摩尼教寺。後來中國的多次農民起義曾利用摩尼教作鬥爭工具。
另一說摩尼被捕後,遭剝皮實草,懸掛在“貢迪薩波爾門”上示眾。後來此門以“摩尼門”著稱。
公元4世紀以前,羅馬迫害基督教徒,薩珊朝則對基督教徒採取收容政策。公元313年,羅馬頒布米蘭敕令後,薩珊朝則採取迫害基督教正教徒,支持反對羅馬官方教會和羅馬帝國的異端的政策。巴赫拉姆五世(公元420~440年)迫害基督教徒,不少教徒逃入羅馬境內。巴赫拉姆要求羅馬交回,因遭拒絕而向羅馬宣戰。公元422年,雙方訂立和約,規定羅馬不再迫害祆教徒,波斯不再迫害基督教徒。此後,在波斯形成基督教會,為排除羅馬影響而與羅馬教會脫離關係。菲魯茲在位時期(公元459~484年),拜占廷基督教徒中出現教派之爭,菲魯茲支持聶斯脫利派反對正統派。從此,聶斯脫利派大行於伊朗、中亞和印度。基督教在薩珊波斯形成獨立景教(聶斯脫利派基督教)。景教在唐代傳入中國。公元635年,波斯景教僧阿羅本在長安傳教建寺,先稱波斯寺,後稱大秦寺。公元781年唐德宗時立“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景教傳入是中國受到基督教影響的開端。
公元5世紀,薩珊朝與羅馬的鬥爭逐漸緩和,但在東方,與嚈噠人的鬥爭卻日趨激烈。公元5世紀30年代,嚈噠人在中亞建國,首都為烏滸河岸的吐火羅,後向西南發展,與薩珊波斯帝國發生衝突。巴赫拉姆五世與嚈噠人作戰,取得重大勝利,薩珊軍隊曾越過烏滸河。但至5世紀末葉,由於薩珊朝內部動盪不安,薩珊朝已不是嚈噠人的對手。菲魯茲五世為抵抗嚈噠人,曾發動進攻,結果因失敗而與之訂立永久和約。不久後,菲魯茲背約率軍東征,戰敗被殺。從此,薩珊朝向嚈噠交納年貢,直到卡瓦德統治時期(公元488~496年)。
奴隸制的沒落和“馬資達克”起義從公元3世紀起,特別是4世紀至5世紀,是薩珊朝波斯奴隸制瓦解,封建制發生和確立時期。公元3世紀至5世紀中葉,奴隸地位發生重要變化。從薩珊法典《判決千條書》可以看出,在伊朗已流行部分(十分之一、六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釋放奴隸的辦法。奴隸被部分釋放,即他們的勞動所得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可以自己自由支配,他們可以保留部分產品,並取得某些財產占有及與別人訂立契約的權利。在帝國最富庶的省份,兩河流域下游,奴隸主把奴隸固定在土地上並將其變為佃農的過程已經開始,並在出賣土地時連同奴隸一起出賣。因此,固定在土地上的奴隸和農村公社自由民的區別正在消失。同時,依附農民和僱工等代替奴隸勞動的情況也明顯表現出來。薩珊朝前期,國王經常將大量土地賞賜貴族、近臣、官吏和祭司,並使他們享有免稅特權。這些賜地逐漸變成私有地。公元4、5世紀,由於沉重的賦稅、兵役、徭役和宗教費用的壓迫,村社農民紛紛逃到大地主門下以求蔭庇,淪為農奴。封建化貴族嚈噠,我國史書稱為挹怛,是大月氏的一支。西方史書稱之為白匈奴。的經濟實力迅速增長。少數上升分子“德赫乾”(dihgan)占有較多的土地並控制一些勞動人手,成為新興封建地主。
封建因素在城市也得到發展。這在兩河流域中下游的城市中,有非常明顯的表現。兩河流域中下游,不僅農業、手工業比較發達,而且是交通和商業流通的要道。因此,薩珊朝前期在這裡建立了不少城市,較大的城市有十幾座,小城市(集鎮)有幾十座。在這些城市中有集中的織布業、成衣業、染業、玻璃業、絲織業、制氈業、陶瓷製造業、釀酒業、榨油業等手工業;有批發商和大小店鋪。有的城市還分別以某種產品負有盛名。有一些城市已開始形成封建等級關係。城市法官、律師、法律學者和祭司等,除所從事的職業外,還享有經營手工業、商業的特權。有一些城市,組成城市公社,公社由‘七人會議‘領導。會議成員從出身名門,有財產的人中選舉。城市公社向市民攤派國家和地方捐稅,維護城市安全,有權規定僱傭勞動者的工價,監督度量衡,限制商品提價幅度等。這種公社是一種城市自治組織,但薩珊朝一貫限制這種自治,尤其不允許城市公社有裁判權。
根據失傳的缽羅婆文法典而制定的敘利亞文法典《伊索波赫特》和《判決千條書》證明,當時伊朗城市已存在商行。商行有一套規章制度。例如,絲織業,特別是錦緞製造業,生絲必須由中國進口。此外還有關於銀器製品、化妝的芳香品和調味的香料等等的規定。錦緞和銀器製品為西方市場所珍重。薩珊朝十分注意保護這些行業。
帝國西部城市主要居民為敘利亞人、猶太人、希臘人。他們大多是從被占領地區遷移來的工匠。根據敘利亞史料,工匠組成特殊的行會,行會首領稱為行頭。同行業的人住在一個區或一條街上。另有專門的王室作坊,產品專供王室使用。敘利亞城市居民多為基督教聶斯脫利派教徒。他們是城市居民的主體,其宗教首領在王權與教徒之間起中介作用。基督教會有權向教徒徵收貢賦,轉交國庫。猶太城市也有類似制度。
公元4世紀至5世紀中葉,統治階級壓迫的加強和連年戰爭的破壞,使薩珊朝內部的階級鬥爭和民族鬥爭激化。公社農民以逃亡來反抗交稅和祆教的壓榨。當時薩珊波斯的基督教徒,大多是勞動人民,他們以反抗迫害、拒絕當兵和抗繳捐稅等方式,對薩珊朝統治者進行了一系列鬥爭。亞美尼亞人為爭取獨立和反抗祆教,曾於公元481年至483年舉行了起義。“馬資達克”運動,是這些鬥爭的繼續和發展。
馬資達克起義大規模爆發於公元491年。起義領袖馬資達克生於納浦爾城。據說他是祆教祭司或大祭司(穆貝德的穆貝德),曾在泰西封宣傳自己的思想和主張。馬資達克派的觀點受到摩尼教的影響,也宣稱有光明和黑暗的鬥爭,並把殺生看作罪過。但馬資達克以改變現實的積極態度代替摩尼教的濃厚的消極情緒。他宣稱,黑暗占優勢是偶然的,而光明取得勝利是必然的。馬資達克的這一思想起著鼓舞被壓迫者為爭取光明而鬥爭的作用。馬資達克有較明確的社會政治觀點。他說:有錢有勢的人,不比生而為乞丐的窮人更高。
誓戒奢侈與華麗,窮人為經,富人為緯。
世上應當到處平等,生活放縱不足讚揚,而為罪過。
因此,馬資達克提出:“要使人類有福同享,因為所有偉大上蒼的奴隸,都同樣貧窮”。他還說,神為所有人都準備了同樣的生活手段,誰也不應該比別人多得。不平等產生暴力。因此,必須把富人所占有的物質財富和婦女拿來分給窮人,以恢復原始的平等。財產、婦女同水、火、牧場一樣都應該公有。在馬資達克的號召下,公社農民和奴隸的起義運動蓬勃興起。起義隊伍的主體是農民,同時有大批奴隸、手工業者和城市貧民參加。
公元491年,起義者發動了大規模的進攻,在泰西封搗毀了大臣和貴族的糧倉,隨即向外擴展,占領了不少貴族的土地和莊園,殺死大批地主、奴隸主,把他們的財產分給窮人。在很短的時間內,起義便席卷了全國,一些商人,甚至小地主也參加進來,但不久,他們因害怕平分土地和財產而離去。國王卡瓦德(兩次在位時間:公元487~498年,503~531年)企圖利用起義抑制貴族勢力,曾一度支持馬資達克。公元498年,貴族發動政變將卡瓦德囚禁在“遺忘堡”,另立新王。公元501年,卡瓦德逃出並借嚈噠人之助於公元503年恢復王位。卡瓦德復位後露出敵視人民起義的本相,於公元529年,詐稱舉行祆教祭司首領與馬資達克派首領之間的宗教辯論會,誘騙馬資達克和其他起義首領到泰西封參與會議。結果馬資達克和其他首領同時遇害。隨後,至少有8萬名起義者慘遭屠殺。
馬資達克起義是一場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人民運動,是波斯歷史上奴隸制瓦解封建制確立時期的重大事件。它掃蕩了已經腐朽的奴隸制殘餘,沉重打擊了貴族勢力,客觀上為薩珊帝國廣大土地上確立封建制度掃清了道路。
新聞
張掖大佛寺波斯薩珊王朝銀幣
張掖大佛寺波斯薩珊王朝銀幣,共六枚,分兩種版式圖案:第一種一枚,為波斯卑路斯王(457-489)時期所鑄,直徑2.5cm,重2.9克;邊緣呈不規則圓形。銀幣正面紋飾為頭戴王冠的卑路斯側面王像,面部向右,頸系飄帶,王冠上有三個雉堞形紋飾,其中一對翅翼,王冠頂端之上有半新月形飾,上托火焰紋圓球。王冠後有似條帶的裝飾,王像右側有缽羅婆文銘文,意為“主上卑略斯”,左右側與其它紋飾相分離處,分別有一星和三輪新月。整體紋飾由一圈聯珠紋組成的圓形外框框住,王冠頂部火焰紋圓球出框於邊緣空白處。背面整體紋飾與正面相較,呈右旋接近90度,中央為襖教聖火祭壇,兩側各有行祭的祭司各一人,祭壇火焰左上方有星飾,右上方有新月一輪,外框依然是一圈圓形的聯珠紋飾,從錢幣呈現的特點來看,應該是卑路斯王B形幣樣式,1996年,該枚銀幣由故宮博物院文物鑑定專家組鑑定為國家二級文物,2002年7月,甘肅省文物鑑定專家組再次鑑定確認為國家二級文物;第二種五枚,為波斯庫斯老一世(590-627)時期所鑄,直徑2.5-2.8cm,重2.8-4.1克,邊緣亦呈不規則圓形。銀幣正面紋飾為頭戴王冠的庫斯老一世側面王像,面部向右,頸飾項鍊,雙肩有紐結形帶,王冠中間有圓點紋飾,兩側有對稱的冠飾物,冠頂呈半新月形,上飾火焰紋圓形球,王冠前後有飄帶裝飾,緊靠王像的左側有六角形星飾一個,王像左右兩側均有缽羅婆文銘文,也飾一圈聯珠紋作為外框,王冠頂部火焰紋圓形球出於框外邊緣空白處。背面整體紋飾與正面相較,呈右旋垂直90度,中央是襖教聖火祭壇,兩側有手持長劍的祭司各一人,聖火上側左右方,有星、新月紋飾,外框也是裝飾的聯珠紋一圈。1996年,該五枚銀幣均被故宮博物院文物鑑定專家組鑑定為國家一級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