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信息
法羅群島屬於
溫帶海洋性氣候,雖然位處北方,因受北大西洋暖流影響,氣溫長年在零度以上。
法羅群島居民通過投票選出自治議會成員,繼而由自治議會選出總理,丹麥政府會向法羅群島派出高級專員監察自治政府運作,代表女王,並協助處理群島的對外事務。
總面積為1399平方公里。人口48,119人(2015年)。居民絕大部分為納維亞人後裔。少數為
凱爾特人或其他人。語言主要為
法羅語,通用
丹麥語。多數人信奉基督教。首府為托爾斯港(又譯托爾斯豪恩或曹斯哈恩)。人口1.3萬人(2007年)。
島嶼上無蟾蜍和爬蟲類,也無土生的陸地哺乳動物。野兔、鼠和小鼠均為船隻所帶來。眾多海鳥是一項重要的經濟資源--
海鸚可食,絨鴨的絨可用。天然植物有苔蘚,野草和
山地沼澤植物。這裡西風強勁。由於常颳大風,島上無天然樹木;但已在防護種植園裡種植一些耐風樹木。
歷史
法羅群島是北歐國家丹麥的海外自治領地。地理位置介乎
挪威海和北
大西洋中間,處於挪威到
冰島之間距離一半的位置。法羅群島陸地面積1399平方公里,由17個有人島和一個無人島組成,居民多為斯堪的納維亞人後代,基督教
路德會的教友,官方語言為
法羅語和
丹麥語。
約公元650年愛爾蘭僧侶移居此地。1035年成為挪威屬地。1397年作為
卡爾馬聯盟組成部分,受丹麥管轄。二戰期間受英國控制。1948起成為丹麥的
自治州。島上現設有北約雷達設施和丹麥海軍基地。有自己的旗幟、郵票、特別護照和貨幣。
丹麥克朗也可流通。1974年與
歐共體簽署自由貿易協定。1977年宣布漁區由20海里擴至200海里。1984年宣布為無核區。1985年宣布群島對地下資源擁有主權。1992年,丹麥政府同意將地下礦產主權移交自治政府。1998年,丹麥政府與自治政府簽署新的經濟關係協定,同意自治政府自行處理經濟和金融事務。
群島最初稱費勒伊阿爾,用公羊作民族的象徵可能即由此而來。約700年,愛爾蘭僧侶最早移居這裡。800年左右,為北歐海盜的殖民地。1000年前後,挪威國王使島民信奉基督教。奇爾丘伯烏爾(Kirkjubour)有哥德教堂遺蹟;該教堂為埃蘭(Erlend)主教(1269-1308年)始建,但從未竣工。1035年法羅群島成為挪威一省,1380年與挪威的其他地方一併轉歸丹麥。
600年左右,一批愛爾蘭僧侶到此定居。
970年一度成立共和國,但實為蘇格蘭奧克尼伯爵(EarlofOrkney)的
附庸國。
1380年隨挪威併入丹麥。
1650年成為丹麥馮嘉保家族的封建領地。
1709年行政上脫離挪威,隸屬西蘭主教管區。貿易由丹麥王室壟斷,阻礙了經濟的發展。
1720年劃為丹屬冰島轄地。
1776年劃歸西蘭郡管轄。
1816年被析置為海外郡。
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丹麥戰敗後,英軍進占法羅群島。
1906年建立地方自治黨。1912年法羅斯語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學校和教會的認可。1938年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只用法羅斯語教學。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占領丹麥時,英國控制法羅群島,這種局面激起了地方自治的要求。1946年議會選舉時推翻了早先一次全民公決中多數人要求獨立的投票後,談判重新在
哥本哈根開始。
1948年3月30日,法羅群島獲丹麥授予高度自治,成為海外自治領地。1948年群島被準許在丹麥統治下自治,有自己的旗幟和貨幣單位
克朗。法羅人與丹麥人有同等的地位。1965年開辦了用法羅斯語言和文化進行教學的托沙芬法羅學院。
早期法羅人的口頭文學成為19世紀現代民族主義的基礎,民俗學家哈梅爾斯海姆在此基礎上創造了書面法羅斯語。
民族主義運動使古老的法羅群島議會(陪審團和議會合二而一)很快在1852年恢復,也使壟斷貿易很快在1856年結束。
地理
法羅群島位於挪威、蘇格蘭、
設得蘭群島和
冰島之間的北大西洋海域,是從歐洲內陸到冰島航線的中途站。在北緯61°25'-62°25'和西經6°19'-7°40'之間,分布有18個小島和岩礁,其中17個島有居民。總面積為1399平方公里。較大的島嶼有斯特勒姆、東島、南島等。多山,
冰斗、
U形谷發育,最高點海拔 882米。各島海岸線曲折,多峽灣。海岸線總長1117公里。
平均海拔高度300米。
法羅群島屬
溫帶海洋性氣候,低溫潮濕,1月平均氣溫3.4℃,7月平均氣溫10.3℃。年均降水量1168毫米,霧日多達200多天。海鳥群集,盛產魚類,養羊業亦盛。
北大西洋島群,在冰島和
設得蘭群島之間,構成
丹麥王國內一自治社區。由17個有居民島和一個無人小島和岩礁組成,總面積1,399平方公里。主要島嶼有斯特倫、東島、沃格、南島、桑島和博羅伊。首府托沙芬在斯特倫島上。
島嶼由覆蓋冰川堆石或泥炭土壤的
火山岩構成,地勢高聳崎嶇,有險陡的峭壁。最高點在東島的斯萊塔拉山,海拔882米。有被深狹谷隔開的平坦山頂。海岸線非常曲折,有峽灣,洶湧的潮流激盪著島嶼間狹窄的水道。
捕鯨
法羅群島因地質土壤貧瘠,只能種植馬鈴薯與地瓜為主要農作物。島上居民自古便在農糧食物缺乏的情形下,靠捕食海魚維生,從而演變出集體捕鯨的狩獵行為。集體捕鯨多在夏季進行,由數十艘漁船在巨頭鯨魚群後方圍成一弧線,然後激起浪花及氣泡,將鯨群趕往既定的海灣淺灘處,再交由岸上持金屬魚刀的漁民將擱淺的鯨群就地宰殺,宰殺過程鯨血會染紅整片海灣。宰鯨時,漁民從巨頭鯨頸部的脊柱部位切斷主要的血管與神經,讓巨頭鯨在30秒內死亡,再將巨頭鯨拉至岸上分切鯨肉與鯨脂。這些鯨肉與鯨脂由當地的警官分配給島上的每一戶居民。
據統計,在1990-1999年間法羅群島每年集體宰殺的巨頭鯨達956頭,可產生約500噸的鯨肉與鯨脂,占島上居民食物來源的三成左右。2000年之後的年均捕殺量約為800頭。
邦旗
白色象徵晴朗的天空以及拍打著群島的浪花;藍和紅色源自當地人傳統頭飾,也是
挪威和
冰島國旗的顏色。
政治
法羅群島雖是丹麥自治領地,但其議會並未批准入
歐盟的法律檔案,故法羅群島並未加入歐盟。 法羅群島政府在本地行使行政權,政府首腦稱“Løgmaður(Law Person)”(暫譯為“立法會議議長”,字面上的意思為“法律人”)。 內閣其他成員稱作“Landsstýrismaður(National committee man)”(男閣員)及“Landsstýriskvinna(National committee woman)”(女閣員)。 法羅群島的選舉,分成地方的“Løgting(Law assembly)”(立法會議)及“Folketing”(丹麥國會)兩種,在各個行政區舉辦。立法會議選舉分成7個選區,每個選區都有警察機關負責監督。法羅群島的國會–立法會議,最早的歷史可追搠至維京時代,一般認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國會組織。
與丹麥關係
法羅群島自1388年起便置於挪威及丹麥的控制之下。1814年挪威與丹麥簽訂基爾條約,結束了兩國的聯合,挪威亦隨之加入瑞典王國,組成挪威及瑞典聯合王國。但是條約中規定法羅群島、冰島以及格陵蘭島並不隨挪威脫離丹麥。法羅群島自古起就擁有自己的議會(Løgting),但於1816年遭廢。此後法羅群島一直作為丹麥的直轄郡縣。1851年Løgting恢復,但是直至1948年,都只是作為諮詢機構,並無實權。
近數十年來法羅群島獨立運動在當地愈來愈受歡迎。二戰結束後,部分居民支持群島獨立,並於1946年9月14日發起法羅群島獨立公投。公投結果僅具建議性質,議會無義務必須尊重公投結果。此事件為法羅群島第一次就是否繼續與丹麥王國保持聯繫而發起的社會運動。
公投結果為獨立派以微弱多數勝利。然而議會內部卻對如何解釋公投結果產生分歧。後來由於分歧無法解決而不得已重新於數月後重新進行議會選舉。傾向留在丹麥王國內的政黨在大選中得勝組成聯合政黨,於是最後法羅群島議會決定拒絕獨立。不過獨立派以及統一派之間還是達成了折衷方案——一條新的法令於1948年通過,法令規定法羅群島不再是丹麥的直轄郡縣,而變成享有高度自治權的丹麥領地。
現時,群島內獨立派以及統一派的勢力大致五五平分。兩大陣營內部亦有不同聲音。例如獨立派有希望馬上單方面宣布獨立的派系,亦有希望通過逐步與丹麥中央政府協商來取得其對群島獨立地位的承認。而統一派內部亦有聲音希望逐步加強自治權的同時,與丹麥繼續保持密切聯繫。
2011年,法羅群島起草新憲法。但是其時丹麥首相拉爾斯·勒克·拉斯穆森稱新憲法與丹麥憲法有衝突。因此,若法羅群島只剩下兩個選擇:放棄新憲法,或者執意通過新憲法同時退出丹麥王國。
政府
本屆自治政府於1998年 4月大選後組成,共有8名成員:主席安芬?凱爾斯伯(人民黨),主管外交、通訊、地方事務;會格尼·霍達爾(共和黨),主管自治、司法和北歐事務;約翰·彼得森(人民黨), 主管漁業和漁業加工;斯格納·阿·布尼(共和黨),主管教育和文化;卡斯汀·漢森( 共和黨),主管財政和經濟;芬伯吉·阿格(人民黨),主管工商事務;伊得恩·伊爾特輿(自治黨),主管石油和環境事務;赫麗娜·達姆·阿·尼爾斯特比( 自治黨),主管社會和衛生事務。
政黨
(1)社會民主黨:1925年建黨,1928年進入議會。主席: 阿特利?達姆。
(2)人民黨:1940年建黨,同年進入議會。主席:約格萬·松斯坦。
(3)聯合黨:1906年建黨以來,一直在議會擁有席位。主席:保利·艾勒弗森。
(4)共和黨:1948年建黨,1950年進入議會。主席:
西格枘?漢森。
(5)自治黨:1906年建黨,同年進入議會。主席:
薩姆爾?帕托?格隆。
(6)中間黨:1992年建黨,1994年進入議會。
政要
丹麥女王兼任法羅群島國家元首,女王委派的總督代其行使職權。
總督丹·麥可·克努森。出生於1962年。2008年11月1日出任法羅群島總督。
首相卡伊·萊奧·約翰內森。出生於1964年8月28日。2008年9月26日出任法羅群島首相。
居民
法羅人來自
斯堪的納維亞,為約於800年在法羅群島開拓殖民地的挪威海盜後裔。法羅人以小型居民點集居,幾乎都生活在海岸邊。官方語言為法羅斯語,與
冰島語、西挪威語和
丹麥語關係非常密切。島民多為丹麥福音信義會的信徒。1801-1901年間人口增加兩倍,自那時至今又增加一倍多。14歲以下者約占人口總數1/4。
地理
法羅群島是一個由18個主要島嶼組成的島群,離北歐約655千米,居於挪威海和北大西洋之間,大約在冰島和挪威的之間處,臨近冰島和蘇格蘭的埃利安錫爾,地理坐標是62°00′N 06°47′W。
其面積為1399平方千米(540平方英里),沒有重要的湖泊或河流,並有1,117千米(694英里)長的海岸線其唯一重要的無人島是小迪門島(Lítla Dímun)。
法羅群島地形大致為崎嶇,多石的低山且多石壁。典型的冰川期侵蝕地貌,遍布充分發育的峽灣與巨大金字塔形山體。其地理最高點為斯萊塔拉山,海拔為882米(2,894英尺)。
拉斑玄武岩和火山岩為此島的主要地質,這也是在古近紀時代Thulean高原的一部分。
氣候
北大西洋暖流經過該地,因此是典型的海洋性亞極地氣候。冬季氣候並不酷寒,平均溫度約攝氏3~4度;夏季氣候偏涼,平均溫度約攝氏9.5~10.5度。由於是低氣壓向東北移動的經過路徑,法羅群島常年大風、大雨天氣。晴朗天氣十分稀少,每年平均260個降雨日,其餘常見陰天。
經濟
概況
1900年後,群島從農業社會(主要養羊)發展成為經濟以漁業和有關行業(特別是乾鱈魚出口)為基礎的地區。1977年漁區的界線擴展到370公里(220浬)。輔助經濟項目有捕鳥和養羊(羊毛供出口或用於當地小型家庭紡織業)。南島開採煤礦。耕地僅約2%;主要作物有馬鈴薯、其他蔬菜和羊飼草。主要進口燃料、必需的工業品和運輸設備。主要港口為托沙芬。沃格島有機場。群島與丹麥、冰島之間有定期的海上交通。夏季時與
謝德蘭群島有船運來往。
20世紀90年代初經濟出現困難,進入21世紀逐漸好轉。漁業資源豐富。除魚產品和部分
羊肉能自給外,工業品主要進口。捕魚和魚產品加工業在經濟中占主導地位,產值約占國內生產總值 1/4,魚產品占出口總額96%以上。旅遊業發展較快,手工業、建築業、貿易、服務和運輸業也在法羅群島經濟中占有一定地位。
國內生產總值(1999年):74.4億
丹麥克朗(約合10.66億美元)。
經濟成長率:6%
(資料來源:法羅群島統計局2000年數據)
漁業和農業
漁業在經濟中占重要地位。主要捕撈鱈魚、黑線鱈、鯡魚、鯖魚、軍曹魚及蝦。2008年捕魚量達52.1萬噸。擁有20噸以上漁船150艘,總噸位約10.4萬噸。
農業;由於夏季氣溫低,僅能種植馬鈴薯和一些蔬菜。草場茂盛,畜牧業較發達。主要飼養羊、牛和馬。農業人口只占人口總數1%。1998年養羊8萬隻、牛2149頭。
財政金融
近幾年財政收支情況如下(單位:億克朗):
1998 1999 2000
收入 29.87 34.7 35.8
支出 29.42 33.1 29.7
差額 0.45 1.6 6.1
1999年,丹麥政府對自治政府的撥款為9.73億克朗。
對外貿易
外貿在國民經濟中占主導地位。主要出口魚產品、釣具、毛線及皮草,進口食品、牲畜、機械、交通工具、化工產品、原料、燃料等。丹麥是其主要貿易夥伴,2000年自丹進出口約占總進出口的30%。
2000年法羅群島主要貿易夥伴其進出口情況如下(單位:億克朗):
出 口 進 口
丹麥 11.89 丹麥 10.44
英國 7.3 挪威 8.56
德國 2.16 德國 2.35
法國 2.63 英國 1.95
西班牙 2.56 瑞典 1.48
(資料來源:《2001年丹麥統計年鑑》)
交通運輸
水運:有港口20餘個,多為漁港。島與島之間有固定渡輪,島外有航線直通冰島、英國和歐洲大陸,到美洲的貨運主要通過丹麥、冰島和荷蘭。
空運:位於維格夷島的維格爾機場是法羅群島的唯一機場。全年有固定航班直飛丹麥和冰島,夏季有航班飛往蘇格蘭和挪威。平均年客運量為12萬人次。
民生
1999年社會福利開支為11.8億丹麥克朗。有醫院 3所,病床 296張,醫生82名,牙醫38名,護理人員320名。各種汽車1.82萬輛,其中私人小轎車1.47萬輛。
文化教育
實行9-10年制義務教育。丹麥語為必修課程。1998/1999 年度有中國小68所,學生7979人;師範、技術、商業、航海、醫護等專業學校11所,學生2166人。法羅大學是唯一的綜合性高等院校。有5 家報社,1家電台,一家電視台。
1965年在托爾斯港建立了法羅群島大學,是群島上唯一的大學,也是唯一使用法羅語教學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