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職務
法爾卡什·米哈伊(Farkas Mihály,1904年7月18日——1965年12月6日)
前匈牙利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副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匈牙利勞動人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
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長。
大將。
人物生平
早期革命
政治過渡
1944年秋隨蘇聯紅軍返回匈牙利,進入解放區後,同年11月在
塞格德,法爾卡什與
格羅·埃諾、
雷瓦伊·約瑟夫、
納吉·伊姆雷等建立匈牙利共產黨臨時中央委員會,法爾卡什分管工會、青年事務和其他民眾組織的工作,併兼管黨的經濟、軍事和警察部隊。1945年4月當選為臨時國民議會代表,同時任黨中央機關報總編輯。1945年5月在匈牙利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法爾卡什·米哈伊當選為匈共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45年7月15日——11月23日任匈牙利臨時國民政府內務部國務秘書,負責警察機構的重組,並著手建立秘密政治警察。1945年11月在匈牙利第一屆國民議會選舉中當選為國民議會代表。
1945年12月,法爾卡什·米哈伊分管匈牙利共產黨的組織、幹部、行政管理以及經濟和情報部門的工作。1946年9月匈牙利共產黨第三次代表大會在
布達佩斯召開,法爾卡什·米哈伊當選為匈牙利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副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1947年9月,法爾卡什作為匈牙利共產黨的代表出席了在波蘭華沙召開的共產黨和工人黨情報局成立會議。1947年9月24日——1948年9月9日任匈牙利共和國政府國務部長(主管
國防)。至1947年底,匈牙利共產黨的組織、
經濟、宣傳鼓動、
軍事和公安機關、情報部門以及
婦聯、共青團和體育事務委員會都在法爾卡什·米哈伊的掌控之下。
兩黨合併
1944年10月,匈牙利共產黨與
匈牙利社會民主黨簽署了共同開展反法西斯鬥爭和建立工人階級團結的決議,要求工人階級實現聯合,共同建立獨立、自由、民主的匈牙利,確定戰後兩黨合併為統一的革命社會主義工人政黨,1945年1月兩黨領導機構簽署合作協定,成立兩黨聯絡委員會。1947年秋,匈牙利共產黨與匈牙利社會民主黨合併問題被提上日程,1948年2月,匈共政治局與社民黨領導機構就兩黨合併達成原則性協定。1948年3月,匈共與清除了右翼的社民黨正式啟動合併程式,兩黨成立聯合政治委員會和聯合組織委員會,地方和基層黨組織成立統一委員會,一般由2/3的匈共代表和1/3的社民黨代表組成,各級黨組織在黨代會之前進行合併。在這一政治進程中,法爾卡什作為共產黨的主要代表,參加了兩黨合併的籌備工作,並參與領導兩黨聯合政治委員會和聯合組織委員會。1948年6月12~14日,匈牙利共產黨和社會民主黨召開聯合代表大會(匈共“四大”),合併為匈牙利勞動人民黨,法爾卡什·米哈伊當選為匈牙利勞動人民黨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副總書記。
階級專政
1948年9月9日——1953年7月2日任
匈牙利人民共和國政府國防部長兼武裝警察部隊總司令,大將軍銜。1950年11月任國防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由拉科西·馬加什、格羅·埃諾、法爾卡什·米哈伊“三駕馬車”組成,實際上是黨的核心權力圈子。法爾卡什在匈牙利解放後,一直負責軍隊和
警察的領導工作。在蘇聯的幫助下,建立匈牙利人民軍、國家保全局、人民警察等保衛新生的
人民民主國家政權的強力部門,為
無產階級專政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和支撐。1951年2月在匈牙利勞動人民黨第二次代表大會(匈共“五大”)上仍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副總書記(1953年6月後改稱中央書記),1954年5月在匈牙利勞動人民黨第三次代表大會(匈共“六大”)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53年7月2日——1955年4月14日任匈牙利勞動人民黨中央宣傳鼓動部部長。
極左路線
法爾卡什·米哈伊是1949年以後占上風的
教條主義-
宗派主義-
官僚主義極左路線的代表人物,是拉科西宗派集團的核心成員。在拉科西時代,匈牙利的社會主義實踐,幾乎完全複製
史達林模式:打擊黨內不同意見,限制公民權利,不顧人民意願和國力,盲目發展重工業、強制推行
農業集體化、壟斷意識形態。拉科西集團全盤照搬蘇聯模式,甚至軍服和國徽也模仿蘇聯。
法爾卡什·米哈伊直接參與和主導了1949——1953年的政治大肅清,他與國家保全局局長彼得·加博爾中將秉承拉科西和蘇聯的旨意,一手炮製了著名“拉伊克案件”,1949年,黨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
拉伊克·拉斯洛、黨中央幹部部部長蒂博爾·瑟尼、中央幹部部副部長紹洛伊·安德拉什被判處絞刑,國防部反間諜局局長帕爾菲、內務部上校警官科隆蒂被槍決,前社會民主黨著名理論家尤斯圖斯和前南斯拉夫赴匈牙利軍事使團的領導布蘭科夫被判處無期徒刑,南斯拉夫少數民族組織的奧根諾維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判決書事先早已由拉科西和
貝利亞起草、並經
史達林批准。
1950年,
薩卡希奇·阿爾帕德(勞動人民黨主席、共和國主席團主席)、
卡達爾·亞諾什(勞動人民黨副總書記)、
馬羅山·捷爾吉(勞動人民黨副總書記)、
卡拉伊·久洛(外交部長)等一批黨和國家的高級領導人被逮捕入獄,26人被判長期監禁,從1949年至1953年,共有470人遭到清洗,20萬人受到株連,近百萬人成為懷疑對象,大批無辜者遭受迫害和不公正待遇,“大清洗”的恐怖和血腥把匈牙利舉國上下鬧得雞犬不寧、人人自危,加之匈黨主要領導人的經濟決策失誤,經濟發展停滯不前,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加劇了匈牙利國內的不安定因素,社會矛盾愈發尖銳,最終為1956年的
匈牙利十月事件埋下了禍根。
最後歲月
1953年6月,匈牙利勞動人民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第一次批判了
拉科西·馬加什在社會主義建設中所犯的錯誤,法爾卡什·米哈伊也不得不進行自我批評並向全會作出檢討。同年7月,納吉·伊姆雷任部長會議主席(總理),組織新政府實行改革。根據蘇聯的意見,法爾卡什被解除國防部長職務,改任黨中央宣傳部長。在那之後,他轉變政治立場,支持納吉的改革並反對拉科西。因此,當拉科西在1955年3月恢復領導地位,重新執掌黨中央大權後,在政治局排擠納吉等人,法爾卡什從而被徹底孤立。1955年4月被解除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出中央委員會。
由於拉科西集團的倒行逆施,要求拉科西下台、支持納吉、反對照抄蘇聯模式、呼籲變革的政治聲浪愈演愈烈。1956年3月,匈牙利勞動人民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決定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對法爾卡什·米哈伊的問題進行調查,實際上是被當作拉科西的“替罪羊”給拋了出來。同年7月13日,法爾卡什作為“拉科西時代”的主要元兇被逮捕,經審判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開除黨籍、褫奪軍銜。1957年夏,案件被發還重審,法爾卡什·米哈伊以“違反社會主義法制”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1961年被赦免後獲釋。
1962年8月,
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中央作出《關於結束個人崇拜時期對工運人士的違法案件的決議》,決議決定完全恢復被無辜處決者和190名受誣陷者的名譽,並以“要為基於誣告的違法案件承擔最大的政治責任”為由,將拉科西、格羅、法爾卡什等25人開除出黨,並規定違法案件參與者不得在內務、司法和黨紀部門工作。
出獄後,法爾卡什在思想出版社從事外國社會科學文獻的翻譯和編輯工作,並撰寫和出版回憶錄。他從不隱瞞自己的
共產主義信仰,堅稱自己清白,並多次向中央委員會申訴要求平反,但均被否決。晚年的法爾卡什陷入嚴重的精神抑鬱,最終在1965年12月6日在
布達佩斯自殺身亡,終年61歲。
獲得榮譽
法爾卡什·米哈伊曾獲匈牙利一級國旗勳章1枚、匈牙利紅旗勳章1枚、匈牙利紅星勳章1枚、捷克斯洛伐克一級白獅勝利勳章1枚、匈牙利其他勳章、獎章及外國勳章獎章多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