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書論

法書論

《法書論》一卷,唐蔡希綜撰(《宋史·藝文志》作‘悰’,又作‘宗’、‘琮’)。自述家世及諸家授受淵源,雜采諸家論旨,而歸本於用筆。

基本介紹

  • 書名:《法書論》
  • 又名:《宋史·藝文志》
  • 作者:蔡希綜
  • 原版名稱:《治浦橋記》
  • 出版時間:唐代天寶年間
  • 記述:家世及諸家授受淵源
簡介,作品原文,

簡介

蔡希綜,唐代天寶年間書法家。曲阿(今江蘇丹陽)人。希逸、希寂之弟。希綜工翰墨。兄弟三人皆為時所重,唐《治浦橋記》即天寶十二載蔡希綜撰並行書。

作品原文

余家歷世皆傳儒素,尤尚書法。十九代祖東漢左中郎邕有篆、籀、八體之妙,六世祖陳侍中景歷,五世伯祖隋蜀王府記室君知,鹹能楷隸,俱為時所重;從叔父右衛率府兵曹參軍有鄰,繼於八體之跡;第四兄緱氏主簿希逸,第七兄洛陽尉希寂,並深工草隸,頗為當代所稱也。周宣王史籀作大篆,秦始皇程邈改為隸書,東漢上谷王次仲以隸書改為楷法,仲又以楷法變為八分,其後繼跡者,伯喈得之極,元常或其亞。草聖始自楚屈原,章草興於漢章帝,楷法則曹喜師宜官梁鵠皇象羅景、趙嗣、邯鄲淳胡昭杜度;窮草法則崔瑗崔寔張芝張昶索靖衛瓘衛恆、羲、獻。宋齊之間王僧虔羊欣、李鎮東、蕭子云蕭思話、陶隱居、永禪師;唐初房喬杜如晦、楊師道、裴行儉、高士廉、歐陽詢、虞世南、陸柬之、褚遂良、薛稷,其次有琅琊王紹宗、潁川鐘紹京、范陽張庭珪,亦深有意焉。父子兄弟相繼其能者,東漢崔瑗及寔、弘農張芝與弟昶、河東衛瓘子恆、潁川鐘繇及子會、琅琊王羲之及子獻之、西河宋令文及子之愻、東海徐嶠之及子浩、蘭陵蕭誠及弟諒,如是數公等,並遭盛明之世,得從容於筆硯。始其學也,則師資一同,及爾成功,乃菁華各擅,亦猶綠葉紅花、長松翠柏,雖沾雨露孕育於陰陽,而盤錯森梢,丰茸艷逸,各入門自媚,詎聞相下,鹹自我而作古,或因奇而立度。若盛傳千代以為貽家之寶,則八體之極是歸乎鐘、蔡,草隸之雄是歸乎張、王,此四賢者,自數百載來未之逮也。
右軍《筆陣圖》云:“夫三端之妙,莫先用筆。”昔李斯見周穆王書,七日興嘆,曬其無骨;蔡書入鴻都觀碣,十旬不返,嗟其出群。近代以來多不師古,而緣情棄道,才記姓名。夫書匪獨不調端周正,先藉其筆力,始其作也,須急回疾下,鷹視鵬游,信之自然’猶鱗之得水,羽之乘風,高下恣情,流轉無礙。蔡中郎云:“欲書先適意任情,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之毫不能佳也。”次須正坐靜慮,隨意所擬,言不出口,氣不再息,則無不善矣。凡欲結構字型,未可虛發,皆須象其一物,若鳥之形,若蟲食禾,若山若樹,若雲若霧,縱橫有托,運用合度,可謂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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