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監督的內容,法律監督所針對的法律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監督的內容
- 定義:法律監督所針對的法律活動
法律監督的內容,法律監督所針對的法律活動。
法律監督內容,是指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活動的合法性的監督。就國家機關的活動而言,法律監督的內容既包括對國家機關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的監督,又包括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執法活動的合法性,從屬於規範性檔案的個別性檔案、決定的合法性的監督。法律監督的內容限於從合法性的觀點評價國家機關及其工作...
法律監督的內容包括一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全部法律活動。國家機關的法律活動,既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法的創製行為、司法機關的司法行為和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也包括國家機關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和從屬於規範性檔案的個別性檔案。社會組織和公民的法律活動,主要是指實施法律的行為,也包括簽訂契約、制定遺囑等檔案,...
包括:(1)立法監督。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有權監督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有權撤銷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規範性檔案。(2)檢察監督。人民檢察院是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它的首要任務就是為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實施...
內容解讀 《意見》指出,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意見》強調,積極引領社會法治意識。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監督,通過促進嚴格...
民事檢察監督是法律監督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檢察院針對人民法院所進行的民事訴訟活動實施監督,發現違法予以糾正的行為。民事檢察監督的主體是人民檢察院;其客體是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包括人民法院受理、審理、裁判、執行的全部活動;監督的內容是人民法院在解決糾紛的全過程中,程式是否合法,適用法律是否正確,法官在...
人民檢察院進行法律監督,有權進行必要的調查取證工作,被監督對象應當配合。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對監督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以《檢察建議書》、《糾正違法通知書》的形式予以糾正。第五條 被監督對象對人民檢察院提出的糾正意見應當執行;有異議的可在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第六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經2006年6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6年6月13日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促進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
所謂狹義法律監督,是指國家專門機關即檢察機關對法律的執行和遵守情況所進簡稱檢察監督。我國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行的專門監督所進行的法律監督,顯然是指狹義法律監督。程式性的另一層含義是法律監督的效果在於啟動追訴程式或者救濟程式。對於嚴重違法構成犯罪的,法律監督的功能是啟動追訴程式,提請有權審判...
(3)不同種類的司法機關之間的監督。主要表現為:人民檢察院對其他司法機關的監督和其他司法機關對人民檢察院的監督。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主要包括對公關機關的偵查活動,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和監獄、看守所、勞改機關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人民檢察院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它的法律監督也受到其他司法機關的監督。...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共22條,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
法律監督是一種程式性的監督。法律對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規定了一定的程式規則,這些程式規則可能因監督的對象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對職務犯罪立案偵查有立案偵查的程式,對刑事犯罪提起公訴有提起公訴的程式,對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提起抗訴有提起抗訴的程式,糾正違法有糾正違法的程式。
社會法律監督,是指社會組織和公民對各種法律活動的合法性所進行的監督。社會法律監督的主體是社會組織和人民民眾,在中國進行法律監督的社會組織包括中國共產黨的各級組織、人民政協、各民主黨派、民眾團體等。共產黨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了黨的監督在各種形式的法律監督中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它是保證在中國...
第二十一條 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法律監督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泄露國家機密或不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應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應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法律監督的工作情況。第二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的糾正意見和《糾正違法通知書...
法律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監察機關及其職責 第三章 監察範圍和管轄 第四章 監察許可權 第五章 監察程式 第六章 反腐敗國際合作 第七章 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
第十七條 地方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將執法監督檢查情況按年度報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對重大執法問題,應當及時報告;特別重大或者具有普遍性的問題,應當經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告法務部。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的報告內容包括:(一)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的基本情況;(二)執行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法律法規規章的修改...
財政監督法律制度是指有關國家財政資金在籌集、分配、使用過程中,財政監察機關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各單位的財政活動進行監督和制約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國務院和財政部對財政監督的具體任務作過明確規定:(1) 監督檢査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貫徹執行財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2) 監督檢査財政、財務...
法律實施的監督 法律實施的監督:是指社會主體按照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程式對於法制的各個環節的貫徹和執行情況予以監察和督促,從而保障法律得以實施的活動。
從法院組織法、訴訟法、法官法的規定來看,上下級法院間的審級監督,由各級法院的審判組織依訴訟程式進行,監督的內容是案件裁判;法院行政領導或行政部門的行政監督,監督的內容既有直接針對案件裁判情況的監督,也有院長、庭長以及監察部門對審判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紀律情況的監督。比較...
法制監督:又稱對行政的監督,是指有權國家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合法正確地行使職權所進行的監督與控制。政府法制監督作為行政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級政府行使領導權的重要形式和途徑。政府法制監督的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政府基於行政隸屬關係,根據憲法第一0八條和地方組織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依法...
” 一般認為,該條款中的“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實際上構成了監督權的具體內容。監督權的內容,其實質部分基本上只屬於或相當於傳統憲法學上的請願權,即人們就損害的救濟、公務人員的罷免、法律的制定或改廢以及其他各種有關公務的事項進行請願的權利。請願權在權利的司法救濟制度尚未完善,人民的參政權受到限制...
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法制監督工作。市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法制監督工作。第四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的政府法制監督工作,由本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組織實施。市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的政府法制監督工作,由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組織實施。第五條政府法制監督的內容:(一)規範性...
監督行政法是規範監督主體對行政機關實施監督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行政行為法是規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為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包括行政立法行為、行政執法行為、行政司法行為等。行政組織法是規範行政主體及其相互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主要由有關行政機關的設定、任務、地位、組成、職權、職責、活動程式和方法、編制...
憲法監督,是指國家為保障憲法的貫物落實而建立的制度和開展的活動的總稱。憲法監督的主要活動是違憲審查。違憲審查是指有權機關為保障憲法實施對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檔案,以及切機關、組織和個人的行為進行審查,以對其是否違憲作出裁決的活動。各國根據本國的政治體製法律傳統及政治理念,確立了不同形式的憲法監督...
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認真回應社會關切,嚴格依法按程式辦事,使草案內容科學合理、協調銜接,制定一部高質量的監察法。三、監察法草案的主要內容 監察法草案分為9章,包括總則、監察機關及其職責、監察範圍和管轄、監察許可權、監察程式、反腐敗國際合作、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