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共22條,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共22條,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為促進人民法院依法執行,規範人民檢察院民事執行法律監督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和人民檢察院民事執行法律監督工作...
為了保證在執行程式中正確適用法律,及時有效地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現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作如下規定。中...
2014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14〕13號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的若干規定》。該《規定》共20條,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是最高人民法院為了準確地適用民事政策法律,正確、合法、及時地處理民事案件,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和有關政策法律規定的精神,以及各地的審判實踐經驗,就貫徹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近年來,在各級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下,人民法院不斷推進執行體制和機制改革,健全執行工作長效機制,組織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有力保障了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
意見》進一步釐清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和辦理申請執行監督案件的範圍,明確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監督的條件,全面強化最高人民法院在確保法律正確統一適用中的職能作用。《意見》還補充規定了三種申請執行監督案件結案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是為正確處理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問題,維護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執行實踐制定。 本規定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貫徹執行〈民事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審判監督程式嚴格依法適用指令再審和發回重審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5年2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為了依法及時有效地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2007年10月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
《民事訴訟法(試行)》(以下簡稱民訴法)頒布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在執行中積累了不少經驗,也提出了一些問題。為了正確地適用民訴法,我們根據該法的有關規定和各地的經驗,提出以下意見,供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中參照執行。
為了便於當事人尋求救濟,加強上級法院對立案工作的監督,《解釋》還明確,當事人對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抗訴。同時,《解釋》還對雖然已經立案但因確實不符合起訴條件應當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作了列舉規定。包括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
該《規定》於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8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7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8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高級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下,對本轄區執行工作的整體部署、執行案件的監督和協調、執行力量的調度以及執行裝備的使用等,實行統一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分級負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經濟糾紛案件的級別管轄關於經濟糾紛案件的級別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可以按訴訟單位的隸屬關係、訴訟標的金額及案情繁簡考慮確定:訴訟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07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因與物權法有關規定衝突決定廢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8條 [1] 、第94條 [1] 、第115條 [1] ...
現將《全國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關於當前審判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紀要》印發,望各地法院參照執行,並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反饋給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全國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關於當前審判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具體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六條規定的批覆在1987.12.1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87年6月19日(87)民復字第14號關於《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4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8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 [1] 最高人民法院
辯護律師還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向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2008年以來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情況,請審議。根據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法規或者規章規定行政機關對某些事項可以作“最終裁決”,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機關依據這些法規或者規章作出的“最終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就賠償問題所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在1994.12.2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
規定介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委託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1次會議通過)全文 為了規範委託執行工作,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制定本規定。第一...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確保人民法院判決、裁定依法執行,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就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