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工業產權局· 法國於1791年頒布專利法。目前的法國工業產權局是根據1951年法律所建立的。該局目前隸屬於法國政府經濟財政及工業部,屬於行政事業單位。其管理特點是獨立核算,國家不撥款,採取自收自支的方式。1998年法國工業產權局收入約十億法郎。
法國工業產權局的局長由政府任命。另設副局長一人,主要分管法律事務。該局還設秘書長一人,主管辦公廳,辦公廳有100多人,該局現在計畫在里爾建設一個6000平方米麵積的分局,將巴黎總部150人的工作轉移到該分局,以緩解巴黎過度膨脹的壓力。工業產權局現有工作人員共750人。其中審查人員約100名,設立在地方的11個分中心約100名工作人員。 法國工業產權局的專利部有人員140人,法國工業產權局(INPI)共有十一個分中心:里爾、斯特拉斯堡、南錫(藥物資料庫)、里昂、格勒諾布爾、尼斯(CD-ROM)、馬賽、土魯斯、雷恩、波爾多、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