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

法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

《法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是2020年1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祥。

基本介紹

  • 書名:法國司法責任制度研究
  • 作者:孫祥
  • 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1月
  • 頁數:235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7209411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司法責任一般是指司法責任主體違反其職業操守和背離司法權運行基本規律而需承擔法律方面的不利後果,乃至遭受懲處的法律責任。早在我國西周時期《尚書·呂刑》中的“五過之疵”就可視為古代對判官追責的萌芽,而唐朝《唐律疏議·名例》所規定的“出人人罪”則更加明確了對司法官員追責的依據和標準。宋元明清在司法責任追究方面除沿襲唐制外,並無新的建樹。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全面廢除舊法統,加之一些歷史原因,導致我國的司法責任制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處於缺位狀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一些地方法院開始試行“錯案責任追究制”,以結果責任模式為邏輯建立法官責任制。我國《憲法》第126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但司法權作為一種權力,也會被濫用甚至導致腐敗,因而必須通過責任追究等措施對司法權進行控制。中國有近20萬名法官,掌握著司法權。法官在什麼程度上承擔責任,如何承擔責任對人民民眾的日常生活有重大影響,影響人民民眾對依法治國的信心,影響人民民眾能否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作者簡介

孫祥,男,1985年4月生,湖南婁底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博士,主要從事法理學研究,現為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章 法國司法體制概述
第一節 法國司法制度的歷史發展
一、封建時期的司法制度
二、大革命時期的司法制度
三、拿破崙時期的司法制度
四、後拿破崙時期至1958年以前的司法制度
五、1958年以後第五共和國的法國當代司法制度
第二節 法國司法體制的組織架構
一、普通法院體系
二、行政法院體系
三、特別法院體系
四、檢察院
第二章 法國司法責任制度概述
第一節 法國司法責任制的內涵界定
一、法國司法責任制度的“法國”之維
二、法國司法責任制度的“司法”之維
三、法國司法責任制度的“責任”之維
四、法國司法責任制度的“制度”之維
第二節 法國司法責任制的理論基礎
一、司法獨立
二、司法公正
第三節 法國司法責任制的法律依據
第三章 法國司法責任主體制度
第一節 司法官的選任
第二節 司法官的培訓
第三節 司法官的晉升
第四節 司法官的任職保障
第四章 法國司法責任制的類型
第一節 司法責任的類型學
第二節 刑事責任
第三節 民事責任
第四節 懲戒責任
第五章 法國司法懲戒責任制度
第一節 懲戒主體
第二節 懲戒事由
一、針對司法官職業行為的懲戒事由
二、針對司法官私人生活的懲戒事由
第三節 懲戒形式
第四節 懲戒程式
一、針對法官的懲戒程式
二、針對檢察官的懲戒程式
附錄
附錄一 法國《司法官地位組織法》1958年12月22日第58-1270號法令
附錄二 2013年法國司法報告有關司法官懲戒的部分(第四章)
附錄三 2014年法國司法報告有關司法官懲戒的部分(第四章)
附錄四 2015年法國司法報告有關司法官懲戒的部分(第四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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