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是法務部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管理髮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法務部
《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是法務部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管理髮布的一則通知。
《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是法務部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管理髮布的一則通知。簡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為貫徹...
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2003.5.30)法務部關於公安機關辭退人員能否申請律師執業問題的批覆(2002.11.22)法務部關於如何界定律師執業經歷問題的批覆(2012.10.17)法務部關於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的人員申請...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律師 執業 許可,保障律師依法執業,加強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督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簡稱《律師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於2008年7月18日發布實施。政...
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監督和懲戒工作的意見是指法務部對於進一步加強律師監督和懲戒工作提出的意見,是法律賦予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規範律師執業行為,嚴肅執業紀律,培養職業道德,促進律師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法務部關於...
《法務部關於建立健全律師執業社會監督制度的通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發布的檔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律師隊伍迅速發展,律師素質不斷提高,...
十、將第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申請律師執業,應當依照《律師法》、法務部制定的《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試行)》的規定,向擬聘其執業的內地...
(四)按照法務部《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通知》(司發通[2004]116號)要求,在法務部未出台具體政策前,作為改革試點工作的“公職律師審批”項目暫不納入行政許可管理範圍。五、公職律師的執...
為進一步貫徹《律師法》和法務部《關於嚴格執行〈律師法〉進一步加強律師隊伍建設的決定》,不斷提高律師職業道德水平,充分發揮律師在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的作用,按照《法務部關於建立健全律師執業社會監督制度的通知》要求,自治區司法廳...
[2015]37號)檔案精神,充分發揮律師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法律援助需求,2017年2月17日,法務部、財政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財務局下發了《關於律師開展法律...
《通知》指出,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是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重要內容,也是一個國家法治文明的重要標誌。《規定》是貫徹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充分發揮律師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
法務部關於修改《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決定 (2018年12月5日 法務部令第142號公布)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律師事務所黨組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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