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區發改與經濟局,研究提出全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區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措施;研究提出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方案;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二)調查了解計畫的執行情況並對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全區利用外資、進出口、引進區外資金的中長期和年度計畫;編制和申報以工代賑計畫和規劃篩選項目,加強資金管理,組織協調國債資金、財政資金、以工代賑資金項目的實施、檢查和驗收。
(四)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劃,引導資金投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項目資金、政策性貸款的使用;審批和上報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會簽和上報限額以上技改項目;管理和協調區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及參與工程招標投標工作。
(五)負責全區項目的協調、篩選和項目庫的建設工作;指導項目單位做好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申報國債資金項目、財政資金項目、以工代賑項目,爭取上級資金支持;負責限額以上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
(六)參與提出綜合運用財政、金融、物價等調控手段的措施和辦法,銜接全區財政、金融、物價計畫;負責全區第三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會同農業部門和鄉鎮搞好調查研究,安排預算內農、林、水、小水電等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申報和下達,並參與論證、評估和檢查。
(八)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區建設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重大問題。
(九)負責做好調查研究和信息服務工作,廣泛收集市場態勢、項目信息、引資信息、產品供求信息,對城市經濟走勢跟蹤監測分析,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十)負責全區經濟體制改革、股份制改革和股票上市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 公 室
政 工 科
綜合計畫科
流 通 科
經濟運行科
財 務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