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振興區發展和改革局(振興區發展改革與經濟局)

丹東市振興區發展和改革局

振興區發展改革與經濟局一般指本詞條

丹東市振興區發展和改革局,是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振興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丹東市振興區九緯路83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區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區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
(三)負責統籌推進城鄉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負責落實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和推進全區“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四)按許可權實施區域內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投資項目的審批、備案工作;負責全區重大項目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和措施。
(五)負責地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全區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參與研究農業、工業、服務業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批和推進節約型社會建設,參與協調全區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擬訂全區能源發展規劃,按許可權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畫的管理,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
(六)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等相關工作。
(七)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八)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九)推進協調我區東北振興及沿邊重點地區開發開放等相關工作。
(十)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省、市金融運行情況,擬訂我區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最佳化金融環境,吸引聚集金融資源,貫徹落實國家金融發展戰略和金融改革創新政策,推動金融創新,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我區的資金投入,擴大企業融資,承擔與國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信息交流和服務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價格政策;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自然壟斷經營商品等收費的政策法規。
(十二)負責對金融權益類交易場所和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管,統籌組織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治工作,負責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監管,擬訂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行業發展政策和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整頓和規範地方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協助國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門防範、化解、處置各類區域性金融風險,組織實施地方金融行業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協調落實區委、區政府打擊非法集資各項工作部署。
(十三)承擔承辦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 長:劉 楓,分管發改局辦公室及全面工作、主要負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
副局長:劉 一 ,分管黨務、財務、金融、信用、經濟發展與體制改革綜合科等科室,主要負責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
副局長:劉曉霞,分管投資與項目審批辦、固定資產與大項目、國民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綜合科、振興東北及沿邊開發開放辦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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