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政府投融資平台融資能力的意見

《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政府投融資平台融資能力的意見》是由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政府於2008年8月20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政府投融資平台融資能力的意見
  • 發布機關: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08-8-20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政府投融資平台融資能力的意見
許政56號
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政府
2008-8-20

法規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東城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提高政府投融資平台的融資能力,有效籌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結合許昌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
(一)建立多元化融資模式。建立以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為主,建設銀行和上海浦發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為輔,發行債券為補充,財政資金為調劑的多元化融資模式,拓寬融資渠道,提高市投資總公司的融資能力,為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二)利用政府土地資源拓寬擔保途徑。為有效增加可貸款擔保能力,提高融資效率,市投資總公司和市土地儲備中心要利用政府土地資源進行融資合作,對需要以土地資源進行融資擔保的項目,根據市發改委下達的項目貸款申報計畫和市財政局下達的融資計畫,市投資總公司向有關銀行申請貸款,市土地儲備中心用儲備的土地為市投資總公司提供抵押擔保。市國土局負責核實可以提供擔保的土地底數,並協調市土地儲備中心完善各項手續,積極為市投資總公司順利取得銀行貸款創造條件。
(三)建立與省有關各銀行機構的定期溝通機制。市財政局、投資總公司要與國家開發銀行等融資主渠道銀行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密切工作聯繫,及時就擬融資項目進行對接溝通,就每階段的融資項目進行共同篩選,切實提高融資成功率。市發改委、人行等部門要發揮對口聯繫省內各股份制銀行的優勢,充分利用我市銀企洽談會這一溝通平台,幫助市投資總公司與省內其他各銀行建立順暢的溝通機制,了解銀行信貸政策,及時完善融資方案,提高融資效率。
二、積極推進融資工作
(一)建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儲備庫。市發改委牽頭,建委、財政局等部門配合,對市規劃局編制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清單進行初審,並按照近期實施和遠期規劃分類的要求,於2008年底前完成項目庫建設工作。
(二)確定融資規模。市財政局根據目前市本級政府債務底數,結合若干年度內的城建資金安排情況,合理編制年度融資計畫和償債計畫,根據實際償債能力和年度償債計畫,合理確定市投資總公司的年度融資規模。2008年度的年度融資計畫和償債計畫於9月10日前編制完成,以後年度的融資計畫和償債計畫於當年1月底前編制完成。
(三)制定項目貸款申報計畫。市發改委根據市財政局編制的融資總規模及具體年度的融資額度,擬定具體項目貸款申報計畫,並報市政府研究確定。2008年度的申報計畫於9月底前提交市政府研究確定,以後年度的申報計畫於當年2月10日前提交市政府研究確定。
(四)完善項目貸款申報手續。根據市政府批覆的項目貸款申報計畫,市發改委牽頭,市建委、規劃、土地、環保、消防、文物等部門配合,完善申報項目的各項審批手續,使項目貸款申報手續符合銀行的審貸要求。
(五)申報項目貸款。市投資總公司根據市發改委提供的項目貸款申報計畫及相關審批手續,於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彙編,並向有關銀行提交項目貸款申報材料。
三、不斷擴大政府投融資平台償債資金規模
(一)建立償債資金。集中市本級的政府償債專項資金、城建資金、土地開發資金等與城市公共事業開發建設有關的財政專項資金,建立政府投融資平台償債資金(以下簡稱償債資金)。各財政專項資金原有的資金性質、審批程式、管理體制和資金用途不變。
(二)設立償債資金專戶。市投資總公司在貸款銀行設立政府投融資平台償債資金過渡專戶(以下簡稱償債資金專戶),償債資金通過償債資金專戶進行結算。
(三)加強償債資金監管。償債資金專戶由市財政局全程監管。償債資金的使用,按照原有資金的審批程式,由市投資總公司協助市財政局予以撥付。市投資總公司不得擅自動用該賬戶資金。
市監察局、審計局、財政局要依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對償債資金撥付、使用、償還全過程的監管,確保投融資平台融資順暢,撥付有序,使用規範,償還及時,確保投融資平台高效、規範運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保證。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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