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10月7日印發實施的應急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 印發機關: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3年10月7日
  • 發文字號:豫政辦〔2023〕66號
印發信息,預案全文,

印發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豫政辦〔2023〕66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修訂後的《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0月7日

預案全文

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災資源,迅速、有序、高效應對自然災害事件,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河南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河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的省級應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
1.4.2 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1.4.3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民眾自救,充分發揮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作用。
1.4.4 堅持災害防範、救援、救助一體化,實現災害全過程管理。
2.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省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減災委)為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省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重大和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省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省減災委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減災委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與相關涉災部門、地方的溝通聯絡,組織開展災情會商、核查評估等工作,協調落實救災救助相關事項。
由省委、省政府統一組織開展的搶險救援救災,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省減災委主任:省政府常務副省長。
省減災委常務副主任:省政府協助分管應急工作的副省長。
省減災委副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應急廳廳長。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審計廳、市場監管局、廣電局、統計局、糧食和儲備局、醫保局、國動辦、鄉村振興局、林業局、氣象局、地震局、稅務局、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科學院、紅十字會、科協、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省電力公司、機場集團。
2.2 救災工作組
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時,在省減災委統一領導下,適時啟動省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回響,由省減災委視情成立綜合協調、災情管理、生活救助、物資保障、救災捐贈、安全維穩、醫療防疫、新聞宣傳、倒房重建等救災工作組,具體開展自然災害救災救助工作,必要時從省減災委成員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按照災害防範、救援、救災一體化原則,本預案工作組與其他省級專項應急預案應急工作組(專班)同步設定時,任務相近的工作組可結合實際予以整合,在省減災委和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共同領導指揮下開展工作。
當發生一般、較大自然災害時,由所在省轄市(含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下同)、縣(市、區)政府(含管委會,下同)負責組織本區域自然災害救災救助工作,省減災委及其辦公室指導、支持災區的自然災害救災救助工作。
2.2.1 綜合協調組
主要職責:與相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銜接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統籌協調各工作組工作;發出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回響啟動和終止通知;研究制定災害救助相關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議;匯總上報救災措施及工作動態;依法依規對外發布災情信息;督導檢查救災工作。
牽頭單位:省應急廳。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氣象局、地震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
2.2.2 災情管理組
主要職責:統計調查、核查評估、分析報送災情信息;派出有專家參與的災情核查工作組,現場核查評估災區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各類設施損毀情況;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災區現場影像等應急測繪保障。
牽頭單位:省應急廳。
成員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統計局、林業局、氣象局、地震局。
2.2.3 生活救助組
主要職責:指導災區政府做好受災人員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落實受災人員生活救助相關政策措施;擬定應急期、過渡期等救災救助資金分配方案;按照程式申請和下撥救災救助資金;指導災區及時規範發放救災救助資金。
牽頭單位:省應急廳。
成員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
2.2.4 物資保障組
主要職責:收集災區救災物資需求信息;向災區調運省級救災物資;視情組織開展省級救災物資緊急採購;申請和分撥中央救災物資;指導災區救災物資發放和使用管理工作。
牽頭單位:省應急廳。
成員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政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省機場集團。
2.2.5 救災捐贈組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啟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協調社會公益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和分配省內外救災捐贈款物;指導災區救災捐贈款物發放工作。
牽頭單位:省應急廳、民政廳。
成員單位:省財政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紅十字會、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省機場集團。
2.2.6 安全維穩組
主要職責:組織調集警力馳援災區;指導並協同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現場、周邊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牽頭單位:省公安廳。
成員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應急廳、武警河南總隊。
2.2.7 醫療防疫組
主要職責:組織衛生救援隊伍搶救傷員;幫助災區採取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暴發流行;向災區緊急調撥必要的醫療器械和藥品;檢查、監測災區和安置點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
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成員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應急廳、市場監管局、紅十字會。
2.2.8 新聞宣傳組
主要職責:按照規定通過新聞媒體報導災情和救災工作,做好救災宣傳、輿論引導和管控工作。
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省應急廳、廣電局。
2.2.9 倒房重建組
主要職責:制定災區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方案;按照程式確定補助對象,申請和下撥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指導災區規範使用補助資金。
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廳。
成員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
2.3 專家委員會
省減災委設立專家委員會,為全省救災工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政策諮詢和建議,為全省重大和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災情評估、應急救助和災後救助提出諮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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