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2010〕555號
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校工程”,不斷最佳化全省高校教師隊伍結構,加快中青年教師培養步伐,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實施辦法》(豫教高〔2004〕240號,以下簡稱“骨幹教師資助計畫”)的規定,現就做好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資助對象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申報範圍
全省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獨立設定的成人高校)教學科研一線工作的專任教師。已獲國家級、省級骨幹教師、省科技創新人才支持計畫等重大項目資助者,不再申報。
申報條件
從事教學科研一線工作,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其他條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實施辦法》(附屬檔案1)的規定執行。
資助名額及方式
2010年度全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資助對象300名。依照學校專任教師數及教師隊伍整體建設情況實行限額申報(見附屬檔案2)。
“骨幹教師資助計畫”採取競爭擇優、項目資助,培養人和支持項目有機結合起來的方式,對青年骨幹教師進行重點培養。
申報時間和材料要求
各高校務於7月8日前將省級青年骨幹教師推薦人選有關材料報送我廳高教處,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聯繫人:閆治國、楊長春;聯繫電話:略。須報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項目申請書(附屬檔案3),一式5份,電子版1份(註:封面上的學科名稱按照1997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中的二級學科填寫)。
2、申請人的學位證、任職資格證複印件一式5份(原件須審驗,審後退回)。
3、申請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項目、論文、專著、獲獎情況)證明複印件,一式5份。
4、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資助對象申報匯總表(附屬檔案4)1份,加蓋學校公章,電子版1份。
5、上報材料要用厚牛皮紙袋分裝,並將《項目申請書》封面(複印件)和袋內材料明細表分別貼於袋的兩面。
6、申報材料中的科研項目、論文、獲獎情況均須標明主持人或參加人的順序,證明、證件材料複印件需加蓋學校公章。
7、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底。
選拔培養青年骨幹教師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堅持標準,優中優選,切實做好青年骨幹教師的推薦工作。
附屬檔案:
1.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實施辦法 2. 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申報名額分配表
3.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項目申請書
4.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資助對象申報匯總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屬檔案1
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不斷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積極推進“人才強校”工程,加快中青年教師的培養步伐,提高我省高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適應新世紀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和我省高等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豫發〔2004〕5號)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豫教高〔2004〕160號),省教育廳決定實施“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以下簡稱“骨幹教師資助計畫”)。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在全省高等學校(含獨立設定成人高校)所有學科中開展,規劃培養1500名分期分批進行。
第三條 “骨幹教師資助計畫”的指導原則是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以項目為載體、突出重點領域,加強重點學科和具有區域特色優勢的新興學科;以人為本,把支持人和支持項目有機地結合起來;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第四條 “骨幹教師資助計畫”每年選拔資助一次,以競爭選優、項目資助方式,採取省教育廳撥款和學校自籌經費相結合的方法,適當開展重點資助、追蹤資助。
省教育廳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我省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定期研究確定一些學術發展領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區域特色明顯、學術發展潛力大的新興學科。
第五條 在同等條件下,“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將擇優資助國家級重點學科、工程技術中心,“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的骨幹教師;承擔有國家級、省級重大科研項目的所在學科的骨幹教師。
第六條 資助對象應具備的條件
1、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的教師,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
2、德才兼備,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為振興河南高等教育事業做貢獻的奉獻精神。
3、必須具有碩士學位副教授級(含副教授)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同等條件下,具有博士學位者優先。
4、業務水平較高。在教學工作和教學改革方面,積極參與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等領域的探索與實踐,並在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國內同學科領域專家公認的創新性成績。作為主要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有重要學術觀點的論文、著作或在技術開發、科研成果產業化方面取得突出的科技成果。
5、學風端正、治學嚴謹。獲資助後擬開展的研究項目有創新性構想。
第七條 各高等學校可根據本校學科發展、師資隊伍建設“十五”規劃,同時啟動培養校級骨幹教師隊伍工作,並對獲得省教育廳資助的骨幹教師匹配等額經費,以利形成國家、省、校合理有序的教師梯隊。
未啟動校級骨幹教師培養工作的高校,不得申報“骨幹教師資助計畫”。
第八條 已獲國家級、省級骨幹教師獎勵基金、創新人才培養工程等重大項目資助者,不在“骨幹教師資助計畫”支持之列。
第九條 “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實行限額申報。各高等學校以校為單位,統一申報,省教育廳不受理個人申報。
申報時間及有關事項,由省教育廳另行通知。
第十條 各高等學校根據申報條件和本校實際情況,組織教師申請,申請者須認真填報《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項目申請書》(見附表),區分申請人申請資助學科領域,校學術委員會或教學指導委員會對申請人的科研能力、教學水平進行評審,提出推薦意見,師資管理部門匯總,學校簽署意見後報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省教育廳組織專家組對申請材料集中綜合評審,提出建議資助的人員名單;廳長辦公會議核准後公布。
第十二條 “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培養期三年,每人平均資助4萬元,其中教育廳安排2萬元,學校匹配2萬元。並將區分不同學科,對受資助的骨幹教師,資助額度有所側重。
第十三條 受資助的骨幹教師,須在規定的三年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每年底前須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學校師資管理部門匯總會報教育廳。
第十四條 資助期滿後三個月內,受資助骨幹教師須填寫《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項目考核鑑定書》,並將主要論文、著作、教材、教學成果等級鑑定證書、獲獎證書等附上,經學校師資管理部門認定蓋章後匯總報省教育廳。
第十五條 受資助的骨幹教師發表、出版與“骨幹教師資助計畫”資助相關的論文、著作、教材、學術報告及鑑定、上報成果等,均應註明:“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字樣。
第十六條 省教育廳對骨幹教師培養實行目標管理。學校師資管理部門對骨幹教師進行考核與管理。省教育廳將不定期進行抽查評估。對抽查或評估不合格者或違反道德規範、弄虛作假調查核實後,省教育廳停止資助直至追回撥付的款額。
第十七條 因意外原因或連續一年以上出國,調離高校工作崗位等,致使無法連續進行研究工作時,獲資助者及其所在高校應及時向省教育廳提出中止資助報告。
第十八條 各高校應參照本辦法,制訂校級骨幹教師資助辦法。
第十九條 本辦法解釋權在省教育廳。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2
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申報名額分配表
序號
| 單 位
| 人數
| 序號
| 單 位
| 人數
|
1
| 鄭州大學
| 25
| 17
| 安陽師範學院
| 5
|
2
| 河南大學
| 17
| 18
| 洛陽師範學院
| 5
|
3
| 河南農業大學
| 9
| 19
| 南陽師範學院
| 5
|
4
| 河南理工大學
| 10
| 20
| 商丘師範學院
| 5
|
5
| 河南師範大學
| 9
| 21
| 周口師範學院
| 5
|
6
| 河南科技大學
| 11
| 22
| 許昌學院
| 5
|
7
| 河南工業大學
| 9
| 23
| 河南城建學院
| 5
|
8
|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 8
| 24
| 安陽工學院
| 5
|
9
| 河南中醫學院
| 7
| 25
| 黃淮學院
| 5
|
10
| 鄭州輕工業學院
| 7
| 26
| 南陽理工學院
| 5
|
11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8
| 27
| 平頂山學院
| 5
|
12
| 中原工學院
| 7
| 28
| 新鄉學院
| 5
|
13
| 新鄉醫學院
| 7
| 29
| 洛陽理工學院
| 5
|
14
| 信陽師範學院
| 7
| 30
| 河南工程學院
| 5
|
15
| 河南科技學院
| 7
| 31
| 黃河科技學院
| 2
|
16
|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 7
| 32
| 鄭州科技學院
| 2
|
33
| 鄭州華信學院
| 2
| 50
| 河南農業職業學院
| 3
|
34
| 鄭州師範學院
| 2
| 51
| 河南經貿職業學院
| 3
|
35
| 河南警察學院
| 2
| 52
| 開封大學
| 3
|
36
| 鄭州大學升達經貿管理學院
| 2
| 53
|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
| 3
|
37
|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
| 2
| 54
| 信陽職業技術學院
| 3
|
38
| 鄭州大學體育學院
| 2
| 55
| 信陽農業高等專科學校
| 3
|
39
| 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
| 5
| 56
| 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
| 3
|
40
| 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5
| 57
| 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
| 3
|
41
| 商丘職業技術學院
| 5
| 58
| 鶴壁職業技術學院
| 3
|
42
|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 5
| 59
| 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
| 3
|
43
| 鄭州牧業工程高等專科學校
| 5
| 60
| 焦作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 3
|
44
| 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 4
| 61
| 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3
|
45
| 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4
| 62
| 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3
|
46
| 漯河職業技術學院
| 4
| 63
| 商丘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3
|
47
| 河南商業高等專科學校
| 4
| 64
| 中州大學
| 3
|
48
| 許昌職業技術學院
| 4
| 65
| 焦作大學
| 3
|
49
| 濟源職業技術學院
| 3
| 66
|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
| 3
|
67
| 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2
| 83
| 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 1
|
68
| 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 2
| 84
| 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 1
|
69
|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 1
| 85
| 鄭州澍青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1
|
70
| 鄭州經貿職業學院
| 1
| 86
| 周口科技職業學院
| 1
|
71
| 鄭州交通職業學院
| 1
| 87
| 河南建築職業技術學院
| 1
|
72
| 河南檢察職業學院
| 1
| 88
| 漯河食品職業學院
| 1
|
73
| 商丘科技職業學院
| 1
| 89
| 鄭州布瑞達理工職業學院
| 1
|
74
| 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
| 1
| 90
| 安陽職業技術學院
| 1
|
75
| 鄭州信息科技職業學院
| 1
| 91
| 新鄉職業技術學院
| 1
|
76
| 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1
| 92
| 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
| 1
|
77
| 嵩山少林武術職業學院
| 1
| 93
| 許昌陶瓷職業學院
| 1
|
78
| 鄭州工業安全職業學院
| 1
| 94
|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 1
|
79
| 永城職業學院
| 1
| 95
| 長垣烹飪職業技術學院
| 1
|
80
| 鄭州旅遊職業學院
| 1
| 96
| 河南藝術職業學院
| 1
|
81
| 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 1
| 97
| 河南化工職業學院
| 1
|
82
| 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
| 1
| 98
| 鄭州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 1
|
99
| 鄭州理工職業學院
| 1
| 115
| 長城鋁業公司職工工學院
| 1
|
100
| 焦作工貿職業學院
| 1
| 116
| 鄭州市職工業餘大學
| 1
|
101
| 河南大學民生學院
| 1
| 117
| 洛陽市職工科學技術學院
| 1
|
102
| 河南師範大學新聯學院
| 1
| 118
| 第一拖拉機製造廠拖拉機學院
| 1
|
103
| 信陽師範學院華銳學院
| 1
| 119
| 洛陽軸承廠職工大學
| 1
|
104
| 安陽師範學院人文管理學院
| 1
| 120
| 洛陽有色金屬職工大學
| 1
|
105
|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
| 1
| 121
| 河南衛生職工學院
| 1
|
106
| 河南科技學院新科學院
| 1
| 122
| 焦作職工醫學院
| 1
|
107
| 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
| 1
| 123
| 磨料磨具工業職工大學
| 1
|
108
| 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
| 1
| | | |
109
| 河南農業大學華豫學院
| 1
| | | |
110
| 河南財經學院成功學院
| 1
| | | |
111
| 河南省廣播電視大學
| 1
| | | |
112
| 河南教育學院
| 1
| | | |
113
| 開封教育學院
| 1
| | | |
114
| 平頂山教育學院
| 1
| 總計
| | 399
|
附屬檔案3
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資助計畫項目申 請書(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