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0年度“廣西高等學校骨幹教師培養計畫”申報工作的通知

我廳組織專家對各高校推薦人選進行審核,公布向教育部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交流武漢中心推薦資助對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0年度“廣西高等學校骨幹教師培養計畫”申報工作的通知
  • 分類:通知
  • 適用地區:廣西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通知內容,申報條件,名額分配,申報程式,審核程式,其他事項,附屬檔案,

通知內容

各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我廳實施“廣西高等學校骨幹教師培養計畫”的工作部署,2010年度我廳計畫選派55名骨幹教師到區外重點大學的重點學科領域、優勢學科和專業進行為期一年的訪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按《廣西高等學校骨幹教師培養計畫實施辦法》(桂教人〔2007〕30號)規定執行。凡2002年以來獲得過我廳骨幹教師資助計畫資助的不再申報。

名額分配

共55名。本科高校每校限推薦4名,高職高專院校每校限推薦2名。

申報程式

(一)擬訪學教師在教育部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交流武漢中心網頁查詢接收學校、學科、導師及其課題等相關信息,確定擬訪學學校、導師,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
(二)所在高校確定本校推薦人選名單。
(三)申請人認真填寫《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推薦表》(一式5份)、《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推薦人選一覽表》(Excel格式)。所在學校審核後簽署意見並報送我廳。

審核程式

五、資助經費
資助對象獲接收學校錄取後,其學費由教育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專項經費解決,每人每學年資助8000元,由教育部直接劃撥到接收學校,不足部分由選派學校負責解決。

其他事項

(一)各高校要重視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認真做好人選的選拔、推薦工作,把好人員質量關。教師個人、選派學校應和我廳密切配合,積極主動地與接收學校、導師聯繫。
(二)2009年度已錄取但未按要求到接收學校註冊訪學的教師,各高校要進行批評教育。各高校上年度浪費指標數將沖減下年度選派指標。
(三)2010-2011學年度有教學水平評估任務的高校必須確保選派的骨幹教師訪學期間不返校參與教學評估相關工作。
(四)《推薦表》、《推薦人選一覽表》可在我廳公眾信息網“政策與通知”欄下載。
請各高校將有關材料於2010年3月24日前報我廳人事處。聯繫人及電話:略。

附屬檔案

1.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推薦表
2.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推薦人選一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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