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播音主持統考

河南省播音主持統考是河南省教育廳高招辦組織的,面對全省播音主持考生的高考專業考試,考試地點在鄭州輕工業學院東風校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播音主持統考
  • 考試地點河南大學明倫校區
  • 報名時間:2010年1月26日—2月2日
  • 考試方式:分批進行
前言,報名考試,初試和複試,初試,複試,考試科目,初試,複試,命題原則,考試組織,考前準備,考試實施,評分,初試,複試,聘請評審,其他相關事宜,

前言

以下以2010年為例,介紹一下統考的細則:

報名考試

2010年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的河南省藝術考生均須參加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憑《河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省統考專業准考證》(以下簡稱《專業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河南大學明倫校區報名。

初試和複試

初試

1.初試報名時間:2010年1月26日—2月2日,考試分批進行,考生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考生應於2009年12月28日登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和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初試具體分批時間。
2.考生憑《專業准考證》和身份證報名,領取《考生信息表》辦理有關報名手續。

複試

考生憑複試證明到指定地點參加複試報名,辦理有關複試手續,按編組順序參加複試。

考試科目

初試

1.自備新聞稿件播報(1分鐘左右);
2.自備文學作品朗讀(2分鐘左右)。

複試

1.指定文字稿件朗讀;
2.主持人話題或即興評述(依據給定的材料或題目,完成完整的口語表達,時間為2分鐘左右);
3.回答評審問題(評審依據考生的主持人話題或即興評述提出問題,考生當場回答)。
複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不允許化妝,否則不得入場。

命題原則

(一)堅持正確的導向,依據專業考試科目,體現出學習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對考生所具備的基本專業要求。不出偏題、怪題。
(二)堅持標準,難易適度。題目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客觀準確測試出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基本素質和技能,有利於高校選拔專業優秀學生。

考試組織

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由省招辦統一組織實施。省招辦和有關高等學校成立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領導小組,專業省統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承擔專業省統考的高校,並負責專業省統考的組織、協調等工作。考點設考務、評審、紀檢、宣傳、安全保衛、後勤保障、醫療等若干組。

考前準備

1.考點設定在河南大學明倫校區,學校具體負責專業省統考考試期間的各項工作。
2.考點設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數量的工作人員,每個考場評審3-5人。
3.在考點內醒目處張貼考點平面示意圖、考場分布圖、考生須知、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舉報電話號碼、電子信箱,設定舉報箱、公示欄等。考點要整齊、清潔、安靜。考場內布置要乾淨整齊,考場門口張貼考場號,考場周圍標劃隔離線。
4.考場內應備有必要的設施,複試考場各配備一部攝像機和一台監視器以及電腦,並保障考試期間供電及設備的正常運行。
5.評審及考務工作人員應考前集中培訓,學習有關規定,掌握各項規章制度、紀律要求及工作程式。
6.準備好考場所需用品,如工作證、打分卡、文具等。
7.隨機安排考生的考場號和進場順序號,將考生初試編組、複試編組情況和考試時間表張貼在明顯位置。
8.考場實行封閉管理,外設警戒線,由保衛人員把守,無《專業准考證》或工作證者嚴禁入內。

考試實施

1.報名諮詢處
(1)在醒目位置張貼報名諮詢處標誌、《考場平面示意圖》、《考生須知》,準備好《考生須知》等有關工作用品。
(2)考生報名交驗《專業准考證》和身份證,工作人員與微機中考生基本信息核查、確認考生報名資格。
(3)考生按規定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工作人員依據《專業准考證》將考生情況填入《報名、編號登記表》。將核對無誤後,的《專業准考證》和身份證還給考生,並發給考生《考生須知》。
(4)工作人員將整理好的《報名、編號登記表》張貼在醒目位置,要求考生按編號順序排隊,考生持《河南省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加試准考證》參加初試。
2.備考室
備考室是考生初試、複試等候點名、準備應試的場所,實行封閉管理,分為初試備考室和複試備考室。
備考室工作人員應在每天考試開始之前半小時,通知第一批考生進入備考室,並逐一審驗考生的《專業准考證》。
(1)工作人員點名,宣讀《考生須知》中的有關事項,告知考生將進場應試前的準備工作在備考室內完成。
點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員應作出記錄,同時對沒有點到名字或名字有誤的考生進行核對。
(2)考生按點名編組順序由工作人員帶隊依次參加初試。
(3)工作人員應留意觀察考試進度,把握點名時間,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維持考點秩序,保持備考室安靜。
3.複試候考處
複試候考處工作人員負責考生抽取考題到進場應試這一階段的工作。
(1)工作人員由備考室將每組考生帶到候考處,考生抽籤決定考場號和進場順序號,佩帶順序號胸卡。
(2)考生每人抽取一套考題各自準備。
(3)工作人員分別將考生帶入相應考場應試。
(4)工作人員把每位考生的考場號及考試順序號填寫在《報名、編號登記表》的相應位置。
4.考場內
(1)非下列人員不準進入考場:
①專業省統考領導組成員;
②初試、複試評審;
③紀檢監察員、微機員等工作人員;
④應試的考生。
(2)初試
①每個考場共有3名評審,配備必要辦公設施;
②評審根據學生考試表現,單獨給考生打分。
(3)複試
①每個考場工作人員,包括評審5名,紀檢監察人員1名,輸機人員1名,攝像師2名;
②考場內設必備桌椅和燈光設備,攝像機1部,錄像機1台,監視器1台,電腦1台,印表機1部;
③評審單獨給考生打分後,由工作人員收齊各位評審的評分表,交給輸機人員,在紀檢人員監督下,立即用電腦打出成績。

評分

初試

考試將根據考生的國語語音、吐字發音、形象儀表等幾個方面給予評判,採取當場評判當場公布的辦法,每個評審要給予考生“同意”或“不同意”複試的評判,必須有兩名以上(含兩名)評審同意該考生參加複試即為初試合格並發放複試證明,否則視為初試不合格。

複試

1.採取當場打分當場公布分數的辦法。每個評審先打等級,在統一等級後在規定的分數範圍內單獨給每位考生打總分,各評審分數輸入微機後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後,其餘評審分數之和平均後即為該考生最後得分。
2.考生領取複試成績單後即為考試結束。

聘請評審

(一)評審由省招辦統一聘請。
(二)評審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遵守紀律,服從領導,工作責任心強;
2.業務熟練,原則上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3.身體健康,能勝任專業省統考評審工作;
4.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該次專業考試。
5.初試評審應從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本專業高校教師中選拔,複試評審應從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二年以上的本專業考試經驗的本專業教師中選拔。外聘專家評審的任職資格為具有一級播音員以上職稱的電台、電視台播音、主持人或外省高等院校具有高級職稱的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教師。
(三)複試評審隨機抽籤決定所在考場,不定時調換。
專業省統考期間發現評審有違紀舞弊行為,立即停止其評審工作,將違紀舞弊事實記入專業省統考評審資料庫檔案內,今後不再聘為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評審。

其他相關事宜

省招辦將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上提供考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查詢系統,並提供該類專業省統考分數段和專業合格線,對專業合格考生將不再另行發放專業合格證。在高考成績公布後,省招辦按照全省該類本、專科招生計畫的適當比例劃定本、專科錄取的專業控制分數線和文化控制分數線。對在專業省統考中被認定為考試違規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其本人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須知
1.考生需持《專業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報名參加初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初試應嚴格按規定的各市考試時間,隨報名隨考試。參加複試的考生另外報名、編組,複試具體考試時間於每天中午12時和下午6時在考場外指定地點公布,考生務必記清本人考試時間,準時應試。
2.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在點名之後憑《專業准考證》進入備考室。點名三次未到者取消考試資格,不得補考。
3.考生不得將任何通訊工具帶進考場,違反者按違規處理,不得參加考試。
4. 考生在備考室應做好考前的一切準備,在備考室及候考處均要保持安靜,不得四處走動。
5.每位考生均應按要求連續考完,不得中斷。
6.考生進場後必須立即應試,考完後迅速退場,不準干擾評審工作和影響他人考試。
7.所有考生均只有一次報名考試機會,不得重報重考。
8.考生不允許化妝,否則不得入場。
9.本專業考試採取當場評判和打分的辦法,考生在初試、複試結束後應在考場外指定地點領取成績。
10.對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年度招生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將其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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