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

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是基礎教育領域內由河南省政府設立的最高級別的業務類獎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
  • 創辦機構:河南省教育廳
獎項設定,評選規則,歷屆回顧,

獎項設定

  特等獎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上有建樹,在教學改革實踐中取得特別重大突破,經過不少於4年的實踐檢驗,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突出貢獻,在省內處於領先水平,在全省產生重大影響。
  一等獎教學成果應提出自己的理論或發展完善已有理論,經過不少於4年的實踐檢驗,對教學改革實踐有重大示範作用,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轄市區域內產生較大影響。
  二等獎教學成果應在教學改革實踐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經過不少於2年的實踐檢驗,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顯著成效,發揮重要的示範作用。

評選規則

基礎教育教學成果必須符合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堅持“五育”並舉,體現時代精神和素質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學生身心發展和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必須圍繞解決基礎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實際問題,創造性地提出科學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經過實踐檢驗,對於實現培養目標、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效果顯著,產生廣泛而積極的影響,至今仍在教育教學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範圍包括基礎教育各階段、各領域取得的教學成果。凡按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的基礎教育階段學校(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學術團體、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教師及其他個人,均可申報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
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要反映我省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內容包括課程、教學、評價、資源建設等方面,可以是綜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側重。中國小教材建設成果不列入此次送評範圍

歷屆回顧

2014年,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14年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4]94號)和《關於開展2014年河南省教師教育教學成果獎暨推薦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師[2014]118號)要求,經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研究決定本屆特等獎空缺,一等獎87項、二等獎129項。
2018年,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18年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8〕135號)要求,經河南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研究決定本屆特等獎空缺,一等獎43項、二等獎8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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