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實施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實施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實施意見》是根據《教育部關於同意合併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函》(教發函〔2016〕64號),就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2017年1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實施意見》以豫政〔2017〕3號公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7年1月11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豫政〔2017〕3號 
發布通知,意見內容,

發布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實施意見
豫政〔2017〕3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教育部關於同意合併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函》(教發函〔2016〕64號),在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河南教育學院合併基礎上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同時撤銷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和河南教育學院的建制。現就建立河南財政金融學院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2017年1月11日

意見內容

一、辦學與管理體制
(一)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應逐步過渡到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
(二)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由省政府領導和管理,省教育廳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三)河南財政金融學院的機構編制、領導職數參照我省同類院校的標準核定,人事管理、工資管理及職稱管理等執行我省同類院校的政策規定。學院現有專業結構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首批設定本科專業4個,即投資學、稅收學、工程造價、物流管理。原兩所學校在校生的培養層次、類別、專業、學制等保持不變。自教育部批准之日起,各類招生和就業活動均以新校名義進行。
二、合併組建的總體要求
河南財政金融學院建立後,兩校要按照“實質合併、平穩過渡、改革創新、促進發展”原則,以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為核心,積極穩妥地推進合併建立工作。
(一)進行實質性合併。要在人事、財務、教學、科研、基建等方面儘快實現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和統一建設,做到一套機構、一套班子和一套制度。要最佳化教育教學資源配置,通過實質性合併,儘快在學科建設、教師隊伍建設和校園建設方面發揮更多的優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二)積極深化改革。要進一步轉變教育觀念和辦學理念,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統一、精簡、高效的管理機構和運行機制。要科學定位,認真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學科建設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深化教學改革,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圍繞服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重點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套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三)嚴明紀律,確保穩定。在合併過程中,原兩所學校的機構編制、人員調動、幹部調整、重大開支項目凍結,待學院新的領導班子宣布後恢復正常。新的領導班子組建前,原兩所學校的領導班子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明紀律,加強管理,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及時化解矛盾,消除隱患。教職工要顧全大局,恪盡職守,遵守紀律,確保穩定。
三、組織領導
學校的合併建立工作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有關部門依據各自工作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及時做好領導班子配備、編制核定、規劃建設、經費保障與監管、學科專業設定等方面的管理與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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