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重新確定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重新確定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

1997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重新確定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7年09月28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9月28日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南省將平頂山市襄城縣劃歸許昌市管轄的批覆》,襄城縣自1997年8月25日起整建制從平頂山市劃歸許昌市管轄。按照選舉法有關條款規定,許昌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應增加代表名額41名。增加後,代表總名額為4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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