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鄭州等十個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若干問題的決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鄭州等十個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若干問題的決定

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98年7月25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鄭州等十個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若干問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8年07月25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7月25日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的規定,我省鄭州市、開封市、洛陽市、平頂山市、安陽市、新鄉市、焦作市、濮陽市、鶴壁市、南陽市等十個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於1999年任期屆滿,應進行換屆選舉。現對鄭州等十個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若干問題決定如下:
一、關於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
根據我省實際情況,鄭州等十個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應於1999年12月底以前完成。
二、關於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九條第二款和《河南省選舉實施細則》第九條的規定,對鄭州等十個設區的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分別確定如下,鄭州市479名、開封市423名、洛陽市483名、平頂山市429名、安陽市443名、新鄉市450名、焦作市367名、濮陽市378名、鶴壁市293名、南陽市650名。代表總名額經確定後,不再變動。
三、關於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鄭州等十個設區的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分別確定如下:鄭州市35名、開封市35名、洛陽市35名、平頂山市35名、安陽市35名、新鄉市35名、焦作市33名、濮陽市33名、鶴壁市33名、南陽市45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經確定後,在本屆任期內不再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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