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遊局關於開通旅行社網上審批工作的補充通知

《河北省旅遊局關於開通旅行社網上審批工作的補充通知》是河北省旅遊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旅遊局關於開通旅行社網上審批工作的補充通知
  • 發文字號:冀旅辦函字〔2008〕4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旅遊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5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有關擴權縣(市)旅遊局:
按照《河北省旅遊局關於啟動旅行社網上審批工作的通知》(冀旅辦字﹝2007﹞115號)檔案安排,原定於2008年1月1日正式啟動該系統,但在試運行時發現仍有某些環節不方便審批。為此,省旅遊局本著方便用戶登錄、減少審批環節的原則委託軟體開發公司利用近兩個月的時間進行了程式改編,現已基本完成。經研究定於5月1日正式開通旅行社網上審批系統,為確保此系統順利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按照《河北省旅遊局關於啟動旅行社網上審批工作的通知》要求,購置必要的設備;沒有領取帶有印模《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正、副本)的,抓緊領取並明確專人保管;備案材料要按照《檔案管理法》的規定進行裝訂,仍執行每半年向省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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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局上報備案制度。
二、當前還不具備通過網上審批系統進行掃描材料、列印證件的設區市、有關擴權縣旅遊局,可先把要辦理業務的主要數據按照程式要求輸入到網上,再持原材料到省旅遊局審查後由省旅遊局幫助列印證件。但要儘快創造條件爭取早日全面實現本轄區旅行社網上審批。
三、為確保在審批當中不出現任何紕漏和差錯,各設區市、有關擴權縣旅遊局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審查申報材料,做好初步審核和掃描材料工作。
四、為切實加強各審批環節的管理,維護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密鑰僅由專職人員使用,不得隨意轉借。各設區市、有關擴權縣旅遊局要將具體負責旅行社網上審批工作的專職人員基本信息報省旅遊局備案(見附屬檔案),人員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向省旅遊局更換信息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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