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旅行社設立服務網點區域範圍的復函,是2009年國家旅遊局發布的政策參考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旅行社設立服務網點區域範圍的復函
- 發布單位: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發布單位】國家旅遊局
【發布文號】旅辦函〔2009〕323號
【發布日期】2009-10-29
【生效日期】2009-10-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旅遊局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旅行社設立服務網點區域範圍的復函
(旅辦函〔2009〕323號)
河南省旅遊局:
你局《關於對<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認定的請示》(豫旅〔2009〕299號)收悉。現函復如下:
《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設立社設立服務網點的區域範圍,應當在設立社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的行政區劃內”,是指市區旅行社可以在其所在設區的市的區縣(包括縣級市)設立服務網點;市屬各縣(包括縣級市)的旅行社也可在市區及該市所管轄的其他縣(包括縣級市)設立服務網點。
此復。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