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遊局關於舉辦《旅行社條例》培訓班的通知

《河北省旅遊局關於舉辦<旅行社條例>培訓班的通知》是河北省旅遊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2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旅遊局關於舉辦《旅行社條例》培訓班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旅辦字〔2009〕4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旅遊局
  • 發布日期:2009年12月15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旅遊局:
為全面宣傳貫徹《旅行社條例》及《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傳達國家旅遊局青島全國旅遊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和蘭州培訓班精神,更好地促進我省旅行社業的發展,省旅遊局定於5月25日舉辦《旅行社條例》宣貫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5月25日至26日,5月24日報到。
二、培訓地點:唐山市遷西縣青山關。
三、培訓內容:傳達國家旅遊局青島全國旅遊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貫徹國家旅遊局蘭州培訓班精神,講解《旅行社條例》及《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
四、參加培訓人員:
(一)設區市旅遊局分管行管工作的局長、科(處)長、具
體工作人員、旅遊質監所長或旅遊執法大隊長。
(二)十個旅遊強縣、三個縣級優秀旅遊城市的主管局長、科長。
(三)具有出境資格的國際旅行社總經理。
四、培訓費用:與會人員食宿、資料費每人500元;往返交通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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