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規範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程式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規範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程式的通知》是河北省教育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9月1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規範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程式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教育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9月11日
  • 主題分類:教育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廳直屬中專學校: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我省教育系統甲型H1N1流感疫情,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依法規範的處置體系,規範我省教育系統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零報告程式
1、各級各類學校均向當地教育局報告,由設區市教育局統一向省教育廳零報告。省屬高校(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廳直屬中專學校、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省直其他部門所屬高校同時向省教育廳零報告。
2、上報時間及上報方式。從9月12日開始實行疫情零報告制度,各設區市教育局,省屬高校(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廳直屬中專學校、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省直其他部門所屬高校每天下午3:00--4:00,通過電子信箱零報告,零報告時在主題中註明***教育局(學校)無甲型H1N1流感疫情。
二、突發疫情後報告程式
1、各級各類學校向當地教育局報告,由設區市教育局統一向省教育廳報告。省屬高校(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廳直屬中專學校、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省直其他部門所屬高校同時向省教育廳報告。
2、突發信息報送要迅速、準確。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衛生防疫部門、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全面準確,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緩報。
3、續報。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後,事件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教育系統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應急領導小組以及當地黨委、政府、衛生部門報告。
4、突發信息報送機制。發生疫情後要第一時間電話報告,隨後立即以書面形式上報。
5、突發信息報送內容。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現場情況;事發學校和當地黨委、政府己採取的措施;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三、防控工作情況通報
為加強防控工作指導,從9月12日開始實行河北省教育系
統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況通報制度,發布通知和工作要求、通報疫情、交流各地各學校防控情況。請各市、各高校每天上午11:00以後登入河北省教育廳入口網站,瀏覽教育系統防控工作情況。
附屬檔案(請點擊下載):河北省教育系統甲型H1N1流感疫情報告表
河北省教育廳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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