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暑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暑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暑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是2009年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暑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所屬層級類別:國務院部委規章庫
  • 所屬類別教育
  • 生效日期:2009-6-17 0:00:00
  • 發布文號:教體藝廳[2009]5號
  • 是否有效:有效
檔案信息,檔案內容,

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教育部
【發布文號】教體藝廳[2009]5號
【發布日期】2009-06-17
【生效日期】2009-06-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教育部

檔案內容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暑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20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世界衛生組織將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警戒級別從第5級提升至第6級。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對防控工作做了進一步部署。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工作要求,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預防甲型H1N1流感在學校的傳播,切實保護學生的身體健康,各地要繼續按照我部相關檔案要求,認真落實各項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使之常態化和程式化。同時,要針對暑期的一些特殊情況,做好暑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進一步加強高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暑期,高校國際國內學術交流活動將會增多,人員的流動性加大,出現流感病例的風險也會隨之加大。學校要針對這一特殊情況,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是做好校內舉辦的國內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特別是要做好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外來人員流感樣症狀的監測與報告、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的跟蹤和監測等。二是做好學校人員出國交流活動前的甲型H1N1流感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要強調避免與流感樣症狀的人員接觸,回國後做好自我隔離和行程記錄。三是在放假前通過多種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特別要提醒學生在暑期儘量減少不必要的聚會和旅遊等活動,避免與流感樣症狀的人員接觸,與國外回來同學或朋友聚會時間要儘量安排在他們自我隔離期滿後,若自己有流感樣症狀時要及時就醫。
2.加強托幼機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暑假期間,部分不放假託幼機構,要特別注意做好這些托幼機構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是要落實每日晨檢工作,對缺勤的師生員工逐一進行登記,並查明缺勤的原因。二是要保持幼兒活動和居住場所的清潔衛生和開窗通風;三是對於有流感樣症狀(如發熱、流涕鼻塞咽痛咳嗽、頭痛、肌痛、乏力嘔吐腹瀉)的幼兒,要及時督促家長帶其就醫,並遵照醫囑進行醫學觀察。四是發現流感樣疫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
3.加強中國小暑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中國小校(包括中職學校)要繼續按照有關檔案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在暑期放假前要再次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進行一次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特別要強調暑假期間儘量減少不必要的聚會和旅遊等活動;減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擁擠場所;保持居住場所的開窗通風;經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噴嚏後;避免接觸流感樣症狀或肺炎等病人;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加強體育鍛鍊,注意膳食營養等。
教育部辦公廳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