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內容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內容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內容的通知》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根據北京市教育系統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需要,為了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特下發相關內容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內容的通知
  • 根據:防控工作的需要
  • 成立:甲型H1N1流感工作
  • 確診:新發甲型H1N1流感病例
通知對象,通知內容,附 件,

通知對象

各區縣教委、高校、中專學校、中外辦學機構:
根據本市教育系統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需要,市教委成立了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教委防流辦”)。根據教育系統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關信息歸口管理的工作要求,今後請將各信息報表統一報送至市教委防流辦。

通知內容

  1. 重新核對通訊錄。
    請各單位再次核定本單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聯繫人,並將聯繫人姓名、辦公電話、手機號和電子信箱等信息報市教委防流辦。
  2. 要求即時上報聚集性發熱信息。
    各單位要按照“30人及30人以下班級,如當天發現5例及以上發熱(37.5℃及以上)病例,或30人以上班級當天發現發熱(37.5℃及以上)病例達20%及以上的為聚集性發熱”和“同一宿舍內,超過半數以上學生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37.5℃及以上),且相鄰的宿舍同時出現10例以上發熱(37.5℃及以上)的,視為集體性發熱”的標準判定本單位聚集性發熱,並立即對情況以文字形式進行專報。
  3. 確診新發甲型H1N1流感病例,繼續執行日報送的原則。
    報表分為區縣教委報表(附屬檔案1)和高校、中專報表(附屬檔案2)。
  4. 各單位每周一上午11:00前報送本單位上一周內新發聚集性發熱或流感樣症狀相關數據,統計報表分區縣教委報表(附屬檔案3)和高校、中專報表(附屬檔案4)。
  5. 各中外辦學機構按北京市中國小報表內容填報。
  6. 請各單位用電子郵件方式上報。
市教委防流辦聯繫人:陳雨、郭岩
聯繫電話:略(傳真)
電子信箱:略

附 件

  1. 北京市中國小、幼稚園甲型H1N1流感新發確診病例日報表
  2. 北京市高校、中專甲型H1N1流感新發確診病例日報表
  3. 北京市中國小學生髮熱情況統計周報表
  4. 北京市高校、中專學生髮熱情況統計周報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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