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定關於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工作的緊急通知

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9月23—27日組織對全市17個鄉鎮街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專項督查,檢查情況表明,各地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仍有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現為:有的地方及部門對流感大流行可能造成的危害認識不足,導致工作措施不力、督促檢查不落實、應急物質缺乏、消極備戰等問題。對此,各地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的預防控制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定關於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工作的緊急通知
  • 時間:2009年9月23—27日
  • 對象:全市17個鄉鎮街道
  • 地點:赤水市
內容,時間,

內容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一、進一步高度重視,紮實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清醒認識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堅決貫徹中央確定的“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方針,立足於實現“力爭不發生,確保不流行”的疫情防控工作目標,全面預防、有效控制,切實落實“四個責任”,即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個人責任,進一步提高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重要性和長期性的認識,認真部署落實防控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強化“四個責任”,狠抓措施落實
(一)強化屬地責任,狠抓轄區防控管理。各鄉鎮(街道)的防控工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嚴格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行政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鄉鎮(街道)要在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認真履行屬地防控職責,建立健全職責明確、行為規範、運轉有效的領導指揮體系、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要做好人員、技術、設施設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和應對預案,建立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實行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確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二)強化部門責任,狠抓行業(系統)監督管理。市人民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的人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防控工作。各部門的防控工作實行主要負責人負責制。
衛生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防控協調和監督執法工作。督促檢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監測、預警、疫情報告和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導醫療機構開展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醫療救治和信息報送工作;進一步抓好疫情監測網路的規範建設管理,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繼續做好定點收治醫院和後備醫院的準備工作;抓好抗病毒藥物、疫苗和防護用品的採購、儲備,儘可能確保滿足醫療救治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各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的宣傳教育和防控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做好疫情信息收集、通報、管理及防控對接工作。
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和教育培訓機構防控工作的行業管理,部署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嚴防甲型H1N1流感在學校、托幼機構和教育培訓機構暴發。協助、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全市教育系統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的追蹤管理。市教育局要派專門人員對各學校的防控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要求各學校每天實行零報告制度。
農業(畜牧)部門負責對本市生豬養殖等生產經營活動中防控工作的管理,督促有關責任人落實相應的防護措施,加強對畜禽類動物流感病毒及其變異的跟蹤監測工作。
經貿、工商等行政部門負責物資儲備和生活必需品供應管理,保持市場秩序穩定。
旅遊、建設、文化、交通、環保、城管、民政、質監等行政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行業、系統管理,做好所轄範圍的防控工作。
(三)強化單位責任,狠抓社會防控工作機制建設。本市轄區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其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嚴防甲型H1N1流感在本單位傳播、暴發。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確負責防控工作的具體責任人。要保障防控工作經費,配備必要的防護物品、設施。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落實衛生行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的各項防控措施。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健康監測,督促從疫情發生地區返鄉的人員自行居家觀察7日。發現流感樣病例及時報告,採取相應措施,確保本單位職工生產工作安全、組織活動安全。賓館、飯店、旅店、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經營單位、公共運輸工具等公共場所或者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落實公共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的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對進入公共場所、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人員進行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建築施工單位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生活居住場所的防控管理,落實防控措施,嚴格人員登記。
(四)強化個人責任,依法規範個人防控行為。一切個人都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協助、配合、服從政府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開展的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護,依法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從有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的地區返鄉的人員,應當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自行居家觀察7日,並遵守相關規定,配合居住地的鄉鎮(街道)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服務管理,配合醫務人員對自己健康狀況的家庭隨訪或者電話詢問等工作。
甲型H1N1流感的確診病人和疑似病人,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服從、配合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做好隔離治療、排查工作。拒絕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接受集中醫學觀察、居家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應當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的流行病學調查、登記和確認工作;配合醫務人員進行健康監測;遵守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規範。
行業主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所在鄉鎮(街道)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積極加強與被採取防控措施的人員所在單位的溝通工作,保障防控措施有效實施。
三、突出重點,做好社區、學校、醫療機構等重點場所的防控工作,嚴防疫情暴發流行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對社區防控工作的領導,完善應對預案和措施,加大社區防控力度。各鄉鎮(街道)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的作用,加強對返鄉人員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和健康狀況的社區監測。村(居)民委員會要積極做好向轄區居民的防控宣傳教育;組織村(居)民參與傳染病防控活動;積極收集、報送相關信息;配合相關部門為居家醫學觀察和自行居家觀察的人員做好服務保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村(居)民委員會的配合下,做好社區防控措施的落實工作和對返鄉人員健康狀況的社區監測。
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和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學校衛生管理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規定,加強對學生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有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必須配備紅外線測溫儀,認真開展晨檢,並要有體溫測量記錄;對缺課缺勤病因要追查詢問,及時跟蹤了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加強日常健康巡視和檢查,嚴格對出入校園外來人員的登記管理。
各醫療機構要根據傳染病防治的工作要求,規範設立感染性疾病科或者發熱門診,建立、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在門診大廳、住院部等重要場所入口設定體溫監測設備。加強對醫務人員防治甲型H1N1流感知識的培訓,提高病原檢測能力,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加強疫情監測工作,及時準確上報疫情信息,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確保消毒、隔離和防護等措施落實到位,做好醫務人員的防護,降低醫務人員感染風險。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規定處置、管理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嚴禁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

時間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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