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修正案

《河北省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修正案》是河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修正案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檔案全文
河北省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修正案
(2007年4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建立建築裝飾裝修行業自律的制度,規範從事建築裝飾裝修活動個體從業者的行為。”第三款修改為:“省外的單位在我省從事建築裝飾裝修的設計、施工和監理活動,應當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第八條修改為:“取得建築裝飾裝修資質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證書的規定從事建築裝飾裝修活動。”
三、刪去第九條中的“資格”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第十九條中的“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審查”修改為“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五、刪去第三十條。
六、根據以上修改,對本規定條文的順序作相應調整。此外,對個別文字作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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