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冀政辦[2003]16號
【發布日期】2003-06-05
【生效日期】2003-06-0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河北省價格和收費秩序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冀政辦[2003]16號)
一、專項整治目標
圍繞政府關注、民眾關心、企業渴望解決的價格和收費熱點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通過整治,使亂加價、亂收費現象明顯減少,市場價格穩定,企業和民眾的實際負擔明顯減輕,為加快我省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專項整治重點
1、開展與防治非典相關藥品、醫療器械、衛生用品、醫療服務價格和相關商品價格以及收費專項檢查。對防治非典相關藥品器械和衛生用品採取價格臨時監管措施,要組織全部力量重點開展相關商品價格大檢查,嚴厲打擊弄虛作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嚴厲懲處乘防非典亂收費的違法行為。
2、規範藥品價格和醫療收費管理體系。建立按標準品種比價係數定價的藥品價格管理模式,合理核定省管政府定價品種最高零售價。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繼續做好政府定價藥品降價工作。落實藥品招標採購價格和收費政策,做好中標藥品臨時零售價格及招標收費的監管工作。研究加強市場調節藥品價格監管的手段和辦法。穩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認真組織好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的實施。開展醫療器械和醫用衛生材料價格調查,研究提出加強監督和管理的具體措施,抑制醫院變相提高醫療服務成本和價格。做好縣以上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信息化管理和套用軟體的推行工作,從源頭上制止醫院亂收費。
3、開展涉及非公有制企業收費專項檢查整頓。全面清理涉及非公有制企業的各項收費,把涉企收費中的“一證一書一卡”制度向非公有制企業延伸,對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實行“企業繳費登記證”制度。建立非公有制企業聯絡點制度,在全省範圍內選擇1800多家有代表性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作為各級物價部門的聯絡點,省物價局直接聯繫5家,每個設區市選定10家,每個縣區選定10家,聘請其財務主管人員作為各級物價部門的收費監督員,每半年對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收費負擔情況進行一次匯總分析。
4、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整頓。突出治理義務教育收費、城市重點高中“擇校生”收費和高校代收費方面存在的亂收費及搭車收費行為。統一全省義務教育收費政策,規範高中教育收費制度,規範高等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收費行為,繼續抓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研究教材價格形成機制和改革思路,做好中國小教材出版、發行招標試點的配套工作,切實降低教材價格。
5、開展涉及就業和下崗職工再就業收費專項檢查整頓。全面清理涉及就業和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各項收費,堅決取消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自行收取的各項費用。對下崗職工再就業減免相關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大力扶持下崗職工再就業。繼續督促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收費的優惠政策。規範勞動就業培訓收費政策。
6、開展住房建設和中介服務收費專項整頓。繼續清理整頓住宅業開發、銷售環節的收費,規範住房建設中供電、供水、供氣等附屬設施建設的收費,研究物業管理收費的管理機制,建立房地產開發企業負擔卡制度。從源頭上治理中介服務組織亂收費問題,堅決制止中介機構依附行政機關強制提供服務,強制收費行為,國家機關委託中介機構提供服務的,其費用由國家機關支付。規範工商事務諮詢收費,整頓IC卡收費。認真落實國家有關企業抵押貸款收費政策,對企業抵押貸款過程中涉及到的評估、公證、鑑證等中介服務收費,一律按現行收費標準的50%收取,嚴禁在貸款期內重複進行評估、公證、鑑證並收費。
7、開展路橋收費專項整頓。加強對機動車輛收費管理,堅決取消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對標準過高的要堅決降下來,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全面清理路橋收費站點,對應予撤銷的收費站點要立即停止收費,並限期拆除相應的收費設施,嚴禁將違規的收費項目轉移到未被取消的收費站,變相收費;對已轉讓收費權的收費道路項目進行認真清理整頓,對收費期滿的收費站要停止收費;對符合保留條件的收費站點重新核定收費期限和收費標準。加強汽車停放、維修、檢測收費的管理。
8、繼續開展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治理。開展農業生產性費用專項檢查,清理取消農業用水、用電、農機服務等生產性費用中的不合理收費和搭車收費。抓好農網二期改造和縣城網改造有關收費政策的落實,結合二期農網改造工程的進展情況,適時降低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及時將改造效益讓利於農民。繼續抓好農民建房收費政策的落實工作,農民建房行政事業性收費除保留土地登記證書工本費外,其他收費一律取消。加強農村婚姻登記和計畫生育收費管理,有關部門辦理婚姻登記和計畫生育手續時,嚴禁搭售物品、強行服務收費和收取押金、保證金。繼續加大對農村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管理,嚴禁將已經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繼續清理農民外出務工收費。繼續抓好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農村義務教育“一費制”落實工作。繼續抓好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落實。
9、以反價格欺詐為重點,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嚴厲查處虛假標價、價格誤導、質價不符、短缺數量、利用標價誘導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的行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繼續深入開展“價格、計量信得過”活動,加強價格誠信體系建設,規範重點行業的明碼標價,打擊價格欺詐行為,規範市場價格行為。
三、專項整治步驟
(一)第一階段―――4月20日至6月30日重點開展防治非典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規範醫療衛生系統藥品和醫療服務管理體系。
(二)第二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
重點開展涉及非公有制企業收費;涉農價格和收費、涉及就業和下崗職工再就業收費、路橋收費專項整治。
(三)第三階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
開展教育收費、住房建設和中介服務收費專項檢查整頓。
四、專項整治措施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整頓和規範市場價格和收費秩序,涉及部門多,工作難度大,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落實一把手目標責任制,切實把整頓和規範市場價格和收費秩序作為一項硬指標。各級物價、財政、農業、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動作,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2、加大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有效地運用價格執法手段,認真查處一批價格和收費的大案、要案和重點案件。對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介公開曝光。對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不僅要對有關單位從重處罰,而且要按照有關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行政責任。查處的違法所得,能退還的要予以退還,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和民眾的利益不受侵害。
3、完善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查處制度。價格舉報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繫民眾的橋樑和紐帶,各級物價部門要積極完善民眾舉報查處制度。要廣泛宣傳“12358”價格舉報電話,認真受理民眾的投訴舉報,做到件件都落實、事事有回音。
4、創新價格監管手段,不斷提高價格行政執法水平。積極探索統一部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專項整治與重點檢查相結合,調查、提醒、告誡與行政處罰相結合,開展微觀領域具體檢查工作與發現巨觀領域普遍性經濟問題、提出經濟政策建議相結合的價格監管方式。擴大價格監督檢查的覆蓋面,將政府監督、社會監督、企業自我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檢查員、監督員、物價員、宣傳員“四員一體”的價格監督機制,構築良好的社會信用基礎。加強價格和收費套用軟體的開發,運用信息技術提高價格監管水平。
5、加強信息反饋和抽查督導。市場價格和收費秩序專項整治情況,每月底要向省物價局報告一次,重大案件、重要信息要隨時上報。省物價局將定期對各地整頓和規範市場價格和收費秩序情況進行抽查和督導。
五、組織領導
負責省長:郭庚茂
牽頭部門:省物價局
配合部門: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藥監局、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廳、省民政廳、省計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