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金融辦等部門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法院、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河北證監局、河北保監局等部門制定的《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金融辦等部門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
  • 發布部門: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5年7月24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決策部署,調動全省金融資源,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支持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保持信貸投放的合理持續增長
(一)積極爭取上級金融機構的支持。各金融機構要圍繞全省經濟結構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需要,積極向總行爭取信貸政策和資金支持,爭取信貸投放總量不低於上年水平、在本系統全國排位不降低。(牽頭單位: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金融辦、河北銀監局)
(二)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要單列全年小微企業信貸計畫,確保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持續增長,實現“三個不低於”(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適度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指標。落實小微企業盡職免責制度,做到盡職者免責,失職者問責。(牽頭單位:河北銀監局,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三)設立應急轉貸專項資金。各級政府要使用政府融資平台等方式,設立企業應急轉貸資金池,幫助本地骨幹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解決續貸臨時周轉困難。(牽頭單位:省金融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
(四)建立貸款風險補償和貼息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整合專項資金,建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和貼息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
二、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
(一)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建立與“新三板”批量推介、批量審理、批量掛牌機制,建立在冀券商與擬上市企業聯推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融資。(牽頭單位:省金融辦,責任單位:河北證監局)
(二)發揮保險業的保障支持作用。鼓勵保險機構在園區設立經營機構,開發低費率的保險產品。推行“銀行+科技企業+政府+保險”融資模式。積極推動在省級科技園區開展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力爭2015年底前取得明顯成效。(牽頭單位:河北保監局,責任單位:省金融辦)
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一)大力開展減費讓利。嚴禁在提供金融服務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嚴格限制對小微企業及其增信機構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落實收費減免規定,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特別是對生產經營一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幫助企業度過難關。督促和引導銀行業機構運用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等業務品種,有效解決企業藉助外部高成本搭橋資金續借貸款問題。(牽頭單位:河北銀監局,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二)建立定期督促檢查的長效機制。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收費和執行貸款利率水平定期進行集中排查,對費率過高的要限期降低,對亂收費行為要依法予以處罰。(牽頭單位:河北銀監局,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四、建立金融協調服務機制
(一)建立金融風險防範機制。根據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訴求,集中研究解決銀企合作問題。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金融辦每季度要組織一次銀企對接活動,推動擔保、風投、保險、信託等多種融資形式的融合。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正常企業的資金需求,應予最大限度的滿足;對生產經營一時困難,但發展前景好的企業,及時協調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對在多家銀行舉債的企業,建立最大債權行牽頭的共進退制度,做到信息充分溝通,步調協調一致,統一政策取向。任何一家金融機構抽貸,須向協調小組報告,防止個別機構的不合理抽貸、停貸、壓貸、斷貸引起企業資金鍊斷裂。(牽頭單位:省金融辦,責任單位: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
(二)建立金融訴訟協調機制。加大金融機構維權力度,打擊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對涉及銀企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合法利益的訴訟案件,專題進行協調,加快相關訴訟的審理、判決和執行,依法維護金融機構和企業的權益,共同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牽頭單位:省法院,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河北證監局、河北保監局)
(三)建立產業信息溝通機制。對全省產業結構調整、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大產業規劃和相關政策,要適時向金融機構發布,傳遞產業信息,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河北證監局、河北保監局)
五、加強金融形勢研判
(一)定期分析研判金融運行情況。要著眼金融為全省經濟發展服務,加強全省金融運行情況的分析、監測,重點對存貸款增量、結構變化,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和金融支持重點項目建設、鋼鐵產業結構調整、中小微企業融資、“三農”融資等情況進行分析研究,按月提供數據、按季度提供分析報告,供領導決策參考。(牽頭單位: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金融辦、河北銀監局、河北證監局、河北保監局)
(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金融機構在金融運行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大戰略決策以及信貸政策投向的調整、大額授信的變化等情況,在不涉及內部商業機密的情況下,要及時向省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報告。要及時掌握總行(總部)政策變化,加強與地方產業政策的銜接。(牽頭單位:省金融辦,責任單位: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河北證監局、河北保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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