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監察委員會

沭陽縣監察委員會

沭陽縣監察委員會,簡稱沭陽縣監委,是江蘇沭陽縣的縣級地方國家監察機關,與中國共產黨沭陽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

2018年1月5日,沭陽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成立。沭陽縣委書記卞建軍,沭陽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員會主任朱浩共同為縣監察委員會揭牌。

現任沭陽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沭陽縣監察委員會主任:王明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沭陽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Shuyang municipal supervisory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5日 
  • 性質:縣級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王明新 
  • 隸屬機構:宿遷市監察委員會
主要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監察範圍,組織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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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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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研究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縣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牽頭負責紀檢監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後勤服務、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等。
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負責提出全縣紀檢監察制度建設規劃、計畫,起草、修改紀檢監察規範性檔案,參與起草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相關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管理服務;在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專題分析基礎上,研究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方案等。
(二)紀檢監察幹部管理監督室。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縣委巡察機構的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縣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鄉鎮(街道)紀(工)委、縣屬國有企業、院校、直屬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等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縣管幹部任職前回復縣委組織部意見工作;牽頭落實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全縣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對縣紀委監委機關的制度機制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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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傳教育室。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宣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四)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負責查處縣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分辦督辦其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負責對涉及縣委管理的黨組織和縣管幹部的問責事項,統籌面上問責工作;協調監督檢查室研判評估單位、鄉鎮(街道)的政治生態,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縣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協調推進監督檢查室開展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工作,對第一種形態處置的問題線索進行監督審核;負責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等。
(五)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縣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上級紀委監委交辦、領導批辦和有關方面移交、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有關部門,定期跟蹤,實行閉環管理;交辦督辦轉送相關部門、鄉鎮(街道)紀(工)委辦理的信訪舉報,並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對縣紀委監委作出的黨紀政務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六)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上級紀委監委交辦、領導批辦和有關方面移交、報送的問題線索,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或者紀檢監察幹部管理監督室,對處置情況進行審核、會商,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負責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指定管轄;統一受理下級紀檢機構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司法等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承擔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第一至第七監督檢查室(增掛第一至第七派出監察員辦公室牌子)。聯繫鄉鎮(街道),主要履行依規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重大決策部署,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鄉鎮(街道)黨(工)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綜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態,指導、檢查、督促鄉鎮(街道)紀(工)委落實紀律檢查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已有明確意見對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輕處分的問責事項,強化日常監督,根據授權使用核查許可權處置反映聯繫鄉鎮(街道)縣管幹部的問題線索,研究分析典型案件;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鄉鎮(街道)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聯繫鄉鎮(街道)內突出問題專項監督工作,推動聯繫鄉鎮(街道)整改落實工作等。根據縣級監委授權,履行對鄉鎮(街道)所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職責,重點加強對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其他縣管幹部的監督,對涉嫌一般職務違法的問題線索進行處置,對縣級紀委監委負責並請示報告工作。
沭陽縣監察委員會
沭陽縣紀委監察委組織結構圖
(八)第八監督檢查室。聯繫縣直單位,主要履行依規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重大決策部署,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綜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態,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已有明確意見對黨政領導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輕處分的問責事項,強化日常監督,根據授權使用核查許可權處置反映縣管幹部的問題線索,研究分析典型案件;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聯繫單位內突出問題專項監督工作,推動聯繫單位整改落實工作等。
(九)第九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依法調查處置和追逃追贓、防逃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綜合協調全縣追逃追贓、防逃工作;牽頭組織重點案件的追逃追贓、防逃及其審查調查工作;牽頭負責相關專項工作及其審查調查等;研究分析典型案件;承擔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第十至第十二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承辦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對發現的問題線索按照有關規定向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移送;研究分析典型案件。
(十一)監督審查技術室。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綜合規劃;負責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相關數據平台及業務系統的套用維護,提供信息查詢和分析研判服務;負責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電子數據調查和其他技術支持;協助開展勘驗檢查、鑑定等證據收集、固定工作等。
(十二)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對縣紀委監委作出的黨紀政務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負責縣紀委監委專業諮詢人才庫的建立、管理以及相關服務工作等。
(十三)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

高錦榮

副主任

葛金號、徐士明

委員

呂大軍、徐剛

辦公地址

沭陽縣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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