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水務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水務)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水利(水務)工作規範性檔案,實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縣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主要河流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以及水資源保護、防洪、排供水、節水、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中涉水建設項目的論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沭陽縣水務局
  • 類別:國家機關
  • 地點:沭陽縣
  • 局長:李作為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沭陽縣水務局
(三)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指導水利(水務)行業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水量分配和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指導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四)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負責全縣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負責監測全縣河流、塘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工作,按規定核准飲用水源地設定,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並參與水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涉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預評審;協助縣環境保護局處理水污染事故。
(五)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負責全縣節水、用水工作,編制節水、用水規劃,擬訂行業用水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全縣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協調處理水事糾紛,管理和指導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七)負責全縣水利系統的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的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研究水務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實施全縣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縣水利(水務)工程的基本建設;編制審查全縣水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實施重點水工程建設項目;指導水利(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負責全縣各類水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參與或指導流域和區域骨幹河道及河口治理與開發,負責縣屬水利(水務)工程的運行管理。
(十)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農村河道疏浚整治、農村飲水安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防旱工作,對重點水域、水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編制縣防汛防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雨洪資源利用的工程建設管理,指導水利(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水務方面科技、教育、對外經濟合作,組織水利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指導水信息化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排水建築物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局機關股室和局屬單位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協助局領導負責局機關幹部和屬單位股級幹部的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信息宣傳、督查督辦、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史志年鑑、保密保衛等工作以及局各項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黨員教育、培訓、發展、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技術職稱、職工考核、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二)規劃基建科
組織擬訂全縣水利(水務)建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流域(區域)水利(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利(水務)投資計畫的綜合平衡;擬訂縣級水利(水務)國定資產的投資計畫;編制水利(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指導全縣水利(水務)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縣重點水利(水務)工程質量監督和建設監理工作,負責縣水利(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稽查。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利(水務)建設項目的驗收,負責水利(水務)統計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系統財務計畫的制定、落實及考核評價,制定本系統會計工作行為的具體規範,制定系統財務管理的具體規定並付諸實施;負責全縣水利資金的計畫籌集、使用管理,負責全縣水利系統內部審計計畫的制定及實施、指導、考評工作;研究制定全縣農業水費、工業水費、生活水費、地下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等收費項目的費用收取、使用、管理方面的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水利行業國定資產的投資計畫和籌集政策,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參與水利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工作及工程項目的驗收評價工作;負責全縣防汛防旱物資的調度、儲備、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綜合經營工作,參與水利經濟項目的立項、考核工作。
(四)農村水利(水務)科
組織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和水務站服務體系的建設;組織擬訂農田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灌區改造及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工程規劃,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和水流域治理;指導全縣中低產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負責全縣節水灌溉、鄉鎮供水、河道疏浚整治、農村飲水安全、機電排灌、窪地圩區治理、小水電等工作;負責全縣農田水利及基建項目的統計工作,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利建設項目的驗收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技的研究與推廣;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指導全縣水利信息化等工作。
(五)工程管理科
負責全縣水工程的檢查觀測。用水計畫的編制,制定調度用水方案;負責全縣河道、溝、渠、堤防、水域、岸線、河口等水工程的行業管理、建設、審批、發證工作;組織實施堤防占用費的徵收工作;負責縣屬水利工程維修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維修、除險加固、水毀修復等工程項目;負責全縣重點輸水河道、灌區渠道、翻水站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縣屬河道、溝、渠、堤防綠化及水利漁業工作;指導縣屬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水利經濟工作;負責縣屬水閘、電站、堤防、灌區管理人員技術培訓;負責縣屬水利工程管理現代化建設。負責城區供、排水工程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擬訂全縣貫徹實施涉水法律、法規的意見;研究提出歸口管理有關水利政策、法規及規範性檔案;承辦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水法規普及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水資源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實施全縣水資源開發利用,污水處理和水壞境保護工作;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入河排污(水)口和城市供排水工程項目的審批、發證;組織監測、化驗河流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制定全縣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主要水污染物控制;擬訂全縣水壞境監測和城市供排水中、長期規劃與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地下水資源(含礦泉水、地熱水)的儲量審查和監測、化驗工作;指導全縣城鄉供水、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全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等工程的行業管理和維修計畫的編報;負責城市供水水源的劃分與保護工作。

領導分工

李作為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側重人事、財務、黨風廉政、政(行)風建設、招商引資、對上爭取和策應扶持、規劃設計、重點工程、社會穩定和水利經濟工作。
周新生同志:負責黨務、局機關日常管理工作;分管政工、宣傳、招商引資、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目標考核、政務(黨務)公開、創先爭優、輿情網路、共青團、統計、雙幫雙扶、幫助鄉鎮招引規模工業項目、援建標準化廠房和助推全民創業工作;
顧以勛同志:負責防汛防旱、農業水費徵收、水利普查、區域供水、城區供(排)水、污水處理和第二水廠建設工作;
湯景山同志:負責農田水利(含小農水重點縣工程)、縣鄉河道疏浚、村莊河塘治理、灌區改造、農橋建設、科技教育、農業招商、職能招商、對上爭取、策應扶持、農村危橋改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和鄉鎮(街道)水務站工作。
時訓柳同志:縣抽用到南部新城區指揮部工作,不參加分工。
葛向陽同志:負責專業招商工作。
廖化明同志:負責紀檢監察、誠信服務、軟環境治理、本系統作風整頓、督查、預防職務犯罪、文明創建、平安創建和創建先進站所工作;協助李作為同志抓好黨風廉政和政(行)風建設工作。
任家舉同志:負責省重點工程工作。
劉 紅同志:協助李作為同志抓好規劃、設計和城區重點項目工作。
黃超勤同志:負責信訪、工會、雙擁、老幹部、計畫生育和婦聯工作;協助周新生同志抓好雙幫雙扶、幫助鄉鎮招引規模工業項目、援建標準化廠房和助推全民創業工作;協助李作為同志抓好社會穩定工作。
秦立建同志:負責宿遷江淮水利集團工作。
陳 傑同志:負責柴塘灌區管理所工作;分管水利工程管理、水資源管理、水政監察、灌區、堤防工作、城區道路管理、法治創建和水法規普及教育工作;協助李作為同志抓好政風行風建設工作。

地理位置

江蘇省 宿遷市 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台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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