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五七幹校

沙洋五七幹校

1968年5月7日,為紀念“五七”指示發表兩周年,黑龍江省革委會在慶安縣柳河辦了一所命名為“五七幹校”的機關農場,500名來自黑龍江省的幹部在這裡勞動鍛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沙洋五七幹校
  • 簡稱:五七幹校
  • 創辦時間:1966年5月7日
  • 所屬地區:湖北省
  • 源於:1966年5月7日
  • 人物:毛澤東
  • 特點:各省機關幹校有1497所
沙洋五七幹校簡介,沙洋五七幹校舊址,

沙洋五七幹校簡介

1966年5月7日,毛澤東給時任軍委副主席的林彪寫了一封信,信的大意是,部隊不但要搞軍事,還要多業並舉,並提出各行各業都要辦成亦工亦農、亦文亦武的革命化大學校的思想,又說“學生也是這樣,以學為主,兼學別樣,既不但學文,也要學工、學農、學軍,也要批判資產階級。學制要縮短,教育要革命,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統治我們學校的現象,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這就是著名的“五七”指示。1968年5月7日,為紀念“五七”指示發表兩周年,黑龍江省革委會在慶安縣柳河辦了一所命名為“五七幹校”的機關農場,500名來自黑龍江省的幹部在這裡勞動鍛鍊。毛澤東肯定了這一做法,認為,“廣大幹部下放勞動,這對幹部是一種重新學習的極好機會,除老弱病殘外都應該這樣做。在職幹部也應分批下放勞動。”由此,“五七幹校”就如雨後春筍般迅速在全國各地湧現出來。
據統計,“文革”期間,中央一級機關幹校共有106所,各省機關幹校有1497所,其中沙洋“五七幹校”、江西中辦幹校、奉賢幹校、河南息縣中科院幹校等的規模和影響較大。 建於1952年的沙洋農場(現沙洋監獄管理局)是全國大型勞改農場之一,整個農場分布荊門、鐘祥、京山、天門、潛江等五縣市,有廣袤的已開墾的土地和可供大批人員生活、勞動使用的房屋、農機具,得天獨厚的條件相繼被中央部委和省直各單位相中,成為創辦“五七幹校”的最佳選址。1969年初,沙洋農場管理局按照湖北省革委會的指示,將所屬的一農場、二農場、上羅漢寺、周磯、苗子湖等農場全部和黃土坡、范家台農場部分房屋、土地、林木、牲畜、農機具設備等先後移交給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委、省直有關單位和部隊辦幹校,而這些農場的原有幹部則被安排在七里湖農場創辦了湖北省“五七幹校”第六分校。沙洋“五七幹校”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應運而生。
五七幹校是“文革”進入“斗、批、改”階段所催生出的特殊學校。1968年,根據毛澤東“廣大幹部下放勞動很有必要”的《五七指示》,全國掀起了在偏遠農村新建五七幹校的熱潮——18個省區共創辦了一百餘所“五七幹校”,先後下放十餘萬幹部、3萬家屬和5000名知識青年。此外,各省市地縣還辦起了數以萬計的基層五七幹校。 1969年春節剛過,中央、省直各單位陸續來到沙洋創辦“五七幹校”。一些原準備將幹校建在東北的中直機關,因1969年3月珍寶島事件爆發,中蘇關係緊張,出於備戰的安全考慮也轉移到了沙洋。當時,在沙洋創辦“五七幹校”的中央國家機關及部委有:全國人大、政協、八大民主黨派、工商聯、社會主義學院、中華職工教育社、統戰部、外交部、財政部、二機部、三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農林部、石油部、鐵道部、中央民族學院、北京外國語學院、024部隊(總參)、274(總後)等。湖北省直單位有:省革命委員會機關、省公檢法、糧食廳、水利廳、林業廳、文聯、長辦、武鍋、大橋工程局、武漢大學湖北工學院、冶金學院、華中農學院等。
下放到沙洋“五七幹校”的幹部及家屬有2萬餘人。其中不乏政壇要人、文學巨匠、社會名流: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社會學家費孝通,全國政協副主席經叔平,中央統戰部部長張執一,原外交部部長喬冠華,副部長章含之、楊文昌,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黃火星、江文,公安部副部長鬍之光,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李克木,財政部部長項懷誠,財政部常務副部長吳波,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原國家農發辦主任韓連貴,原青海省委書記扎西旺徐,作家冰心、馮亦代,畫家周紹華,數學家羅聲雄,社會活動家吳文藻,駐英國大使查培新,駐芬蘭大使張直鑒,駐聯合國副代表張義山,李宗仁先生的最後一位夫人胡友松,中國藏學研究奠基人于道泉,我國著名的刑事訴訟法專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教授崔敏,中國藏學研究院名譽院長王堯,財政部研究所所長賈康、財政部行政法規司司長李林池,中國建設銀行執行董事俞二牛,原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旺午、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蒙美璐等同志都到沙洋“五七幹校”勞動鍛鍊、學習生活過。 幹校的組建一般首先來先遣小組,經過洽談、選址、建校等前期籌備後,學員們才身背行李,拖家帶口,分期分批來到沙洋,戶口、工資、糧油及其他物資供應關係也一律轉到“五七幹校”。各幹校的學員、家屬、子女不管年齡差異、性別不同,都按解放軍一樣要求,按連、排、班建制統一編隊。
1972年底,中央國家機關及各部委在沙洋創辦的“五七幹校”開始陸續解散,但到1979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出了《關於停辦“五七”幹校有關問題的通知》後,沙洋“五七幹校”才全部撤銷,學員被安置,“五七幹校”的財產移交、帶走或變賣給沙洋農場和當地人民公社,沙洋“五七幹校”結束。經歷了短則3年、長達7年多勞動鍛鍊和農村生活的幹校學員陸續回到北京和武漢
沙洋五七幹校

沙洋五七幹校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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