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副省長

常務副省長

常務副省長,是省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副省長,許可權比其它副省長略高。在省長外出或者受省長委託的情況下,可以代行部分省長許可權。一般同時擔任省委常委與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屬副省部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務副省長
  • 屬性:中國官名
  • 主要職責:分管省政府工作
  • 任期:五年
任期,主要職責,重要糾正,

任期

每屆任期5年。由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

主要職責

分管省政府常務(或日常)工作。分管部門和工作根據常務會議議定的分工執行。

重要糾正

常務副省長是一個非法定崗位。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法。 常務副省長、常務副市長、常務副...... ,都是不合法的崗位,都是政府“自我任命”的崗位。人大選舉出來的有“副省長”,從來沒有“常務副省長”。 現在有的政府網站的領導介紹里也不遵守《組織法》的規範表述,還出現“常務XXX”,不過,大多數政府網站還是注意依法規範表述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