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限制
申請
牽引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申請
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2身體條件
視力條件:申請
大型客車、城市公車、
中型客車、
大型貨車的,兩眼裸視力或
矯正視力達到
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並且無
紅綠色盲。其他條件: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軀幹、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雙手拇指健全,每隻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下肢的運動功能正常,申請駕駛手動檔汽車,下肢不等長度不得大於5厘米,申請駕駛
自動檔汽車,
右下肢應當健全;無妨礙駕駛的疾病和精神障礙。
3駕駛證
駕駛執照。
駕駛員持有合格的駕駛證才能駕駛汽車。領取大、
中型客車的駕駛證,要通過逐步增駕才能獲得。每一本駕駛證上都有代號,該代號與允許駕駛的車型相對應,駕駛員應該按照準駕的車型駕駛車輛(見表1)。
表1駕駛證準駕車型
準駕車型
| 代號
| 準駕的車輛
| 準予駕駛的其他準駕車型
|
大型客車
| A1
| 大型載客汽車
| A3、B1、B2、C1、C2、C3、C4、M
|
| A2
| 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
| B1、B2、C1、C2、C3、C4、M
|
城市公車
| A3
| 核載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車
| C1、C2、C3、C4
|
| B1
| | C1、C2、C3、C4、M
|
| B2
| | C1、C2、C3、C4、M
|
小型汽車
| |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
| C2、C3、C4
|
小型自動擋汽車
| | | |
| C3
| 低速載貨汽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
| C4
|
| C4
| 三輪汽車(原三輪農用運輸車)
| |
| C5
| 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 |
普通三輪機車
| D
| 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三輪機車
| E、F
|
| E
| 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二輪機車
| F
|
輕便二輪機車
| F
| 發動機排量等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小於等於50KM/H的機車
| |
輪式自動機械車
| M
| | |
| N
| 無軌電車(叉車)
| |
有軌電車
| P
| 有軌電車
| |
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6年、10年和長期,臨時駕駛證有效期為1年。當駕駛證到期時,駕駛員應當於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天內,向駕駛證核發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憑證,申請換證。駕駛證遺失的,駕駛員應當向駕駛證核發機關提交駕駛證遺失聲明,相關證明、憑證,申請補發。
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員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記分管理。
記分周期為12個月,記分等級為五種:12分、6分、3分、2分、1分,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必須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這時駕駛員失去了駕駛汽車的資格。在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才能通過審驗,重新獲得汽車駕駛資格。
機動車駕駛入在
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
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髮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髮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在60周歲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車、
牽引車、城市公車、
中型客車、
大型貨車、
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駕駛入,應當每年進行身體檢查,並提交縣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合格證明,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檢查結果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註銷。
要開好汽車首先要有安全意識,始終要以安全為第一要素;同時還要有法規意識,做到遵章守法。其次是掌握好基本
駕駛技能,並要在駕車實踐中不斷地提高駕駛技能。在駕車過程中,要以人為本,重視生命;要有文明意識,愛護環境,文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