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法

汽車駕駛法,1952年,青島汽車運輸公司在林顯宗駕駛方法的基礎上,集體總結出了汽車駕駛的基本要求:思想端正,身體健康,睡眠充足,精力集中;愛車例保,使車輛技術狀況始終保持良好;精通駕駛技術,靈活操作;預熱發動,低檔起步,起步“三看”,及時換擋,掌握機件,會車“三先”,觀察路面,中速行駛,調整油電,安全滑行,減速進站。青島汽車運輸公司推行後,安全、節油和車輛完好率都獲顯著效果。當年,這種駕駛法,就在全省普遍推行。9月份還在全國運輸會議上交流了經驗,獲得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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