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設計

決策設計是指決策者對信息系統提供的數據情報進行充分地系統分析,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各種可供決策系統選擇的方案的過程。這一階段的任務,主要由智囊系統負責,其主要步驟和方法如下:(1)在大量錯綜複雜的多因素中分析其主要矛盾,抓住具有關鍵性作用的因素和參數及其邏輯關係,並確定各種變數和參數的變化範圍和極限值。如果可供選擇的比較方案較多,以致一時無法——擬定和評價,可先抓住解決達到目標的限制性因素,以求為實現目標掃清道路。(2)根據上述參數與變數建立相應的數學模型。(3)以數學運算和推理之解作為理論根據,把各種系統分析、預測分析結果同社會學、社會心理學、行為科學等結合起來,按照既定的決策目標全面地制定出預選的可行性方案。

決策設計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1)齊全性原則。為了圓滿地實現決策目標,人們總是追求最佳的手段,以使決策方案最最佳化。為此,人們總是儘可能地將實現決策目標的所有可能、所有途徑、所有手段和方法都構想出來,全面地加以考慮。這就是齊全性原則。(2)滿意性原則。由於人們的認識與活動總是要受到各方面主客觀條件的限制,要實現齊全性原則是很困難的。因此,西蒙提出了“滿意”原則代替“最佳”原則,即設立一個最低限度的滿意標準,所選的方案能達到或超過這個標準就行了。堅持滿意性原則同樣要堅持多方案選擇。(3)排斥性原則。因為人們最後只能抉擇一個方案付諸實施,諸備選方案不能同時成立。故諸方案之間的關係必須是一種相互排斥的關係,每個方案本身都是獨立的。如果各個方案之間的關係是相容的,或者交叉,或者包含,那么就無法劃清界限,比較優劣,把最佳方案投入實施。因此堅持齊全性原則,搞多方案選擇,必須以方案的排斥性和獨立性為基礎。決策設計過程一般經歷三個階段,即科學構想階段、系統分析階段和方案擬制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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