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程式理論

決策程式理論也稱決策過程理論。指以決策程式為研究對象,重點闡明一個完整的決策過程所包含的諸程式或階段以及諸階段的基本特徵的理論。這一理論為美國著名決策理論學派創始人西蒙教授所創。它認為,一個完整的決策過程包括四個主要階段:即找出制定決策的理由;尋求可能的行動方案;在諸行動方案中進行抉擇;對正在進行抉擇的方案進行評價。決策過程的第一階段為“情報活動”階段;第二階段為“設計活動”階段;第三階段為“抉擇活動”階段;第四階段為“審查活動”階段。

其中前三個階段對於整個決策過程來說最為重要。決策程式理論認為,決策程式的四個階段不是截然分開的,在現實的決策活動過程中,每一個具體的決策階段,其本身又是一個極為複雜的決策制定過程。例如,“設計活動”階段就需要新的信息與情報活動。在任何一個階段中的問題,往往會產生出一些次要問題,這些次要問題又有自己的“情報活動”、“設計活動”、“抉擇活動”與“審查活動”的階段。它們相互滲透、相互影響,從而構成一個極為複雜的完整的決策活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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