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廢水治理設施運營與管理》是2016年8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丁成、楊百忍、金建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污廢水治理設施運營與管理
- 作者:丁成、楊百忍、金建祥
- 出版時間:2016年8月
- 頁數:302 頁
- ISBN:978-7-122-25924-0
- 類別:運營與管理
- 開本:16K 787×1092 1/16
- 裝幀:平
- 版次:1版1次
《污廢水治理設施運營與管理》是2016年8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丁成、楊百忍、金建祥。
《污廢水治理設施運營與管理》是2016年8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丁成、楊百忍、金建祥。內容簡介本書從技術與工藝管理角度出發,較為詳細地介紹了污廢水治理設施運營管理所需的基本理論知識,以運營管理為主線,系統介紹了污水處理過程...
工業企業不得將含重金屬或者有毒有害物質廢水、難以生化降解廢水以及高鹽廢水等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第八條新建污水處理廠應當實行廠網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現有污水處理廠暫未實行廠網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的,應當逐步實行。排水主管...
(三)擅自改動溝渠、操作閥(閘)門以及向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加壓排水;(四)向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劇毒、腐蝕性、放射性、易燃易爆性物質和易產生有害氣體的廢水、廢渣或者傾倒垃圾、渣土、糞便、施工泥漿、污泥、含融雪劑的...
第六條 鼓勵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鼓勵、支持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先進實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
第四條新建小區污水的排放和處理應當遵循就地處理、就地利用,達標排放的原則。第五條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負責新建小區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污染治理工程和水環境保護工程的建設管理...
第二十三條運營單位應當依法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相關統計報表。第二十四條單位和個人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繳納污水處理費後,不再繳納排污費,但超過納管標準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廠,是指通過公共排水管網,接納工業廢水、服務業污水、居民生活污水進行淨化處理的單位。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
此書的出版,必將對搞好環保治理設施運營管理人員的培訓,進一步提高運營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圖書目錄 緒論 第1篇環境保護法律與環境管理 1環境保護法律 2環境管理第 2篇廢水處理廢水處理概述 3物理處理單元技術與操作...
第九條城鄉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有償使用,執行“節水、減污、淨化、再用”的技術政策。城鄉污水處理實行點源治理與集中處理相結合,以集中處理為主的原則。第十條城鄉污水處理專項規劃確定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
本標準明確相關方責任。排污企業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第三方治理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排污企業的委託要求,承擔約定的污染治理責任。本標準規定了污廢水處理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分級,以及運營服務的質量管理...
第四條【資質類別】 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實行分類、分級管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為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除塵脫硫脫硝、工業廢氣、工業固體廢物(不含危險廢物)、有機廢物、生活垃圾、自動連續監測等專業類別。自動連續監測設施...
第十條 工業企業等排污者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在工業企業內部先行處理,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批覆要求後,方可排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城鎮污水處理廠接納污水水質濃度不得高於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批覆的...
(四)日常監測(5分)。按照規範要求對設施進(出)口廢水的各污染因子進行自檢。監測頻率、監測數據準確率達到95%或以上的,計滿分;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5分;低於95%的,扣2.5 分。運行日常管理記錄(採用扣分制)(一)無...
現行的環保設施運營模式有兩種:一是排污企業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是由該企業負責運行管理;二是公共性的污染防治設施如城市生活廢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是由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進行管理。這兩種模式都存在著不利於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的種種弊端...
三是強化監督管理。推動污水收集處理、資源化利用和污泥處理處置全流程監管能力建設。組織開展進入納管工業廢水排查清退工作。積極推廣“廠網一體化”運營模式。加強管材和施工質量監管。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機制。
第二十四條 對於謊報實際運行數據以及製造虛假數據的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有關部門應依據特許、委託經營協定或服務契約,責令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應終止特許經營權或委託經營權,取消其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格。第二十五條 對各級建設部門...
微濾機占地面積小,生產能力大(250-36000m³/d),操作管理方便,已成功地套用於給水及廢水處理。氣浮機 氣浮機是一種去除各種工業和市政污水中的懸浮物、油脂及各種膠狀物的設備。該設備廣泛套用於煉油、化 工、釀造、屠宰、電鍍、...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應當實行動態化、智慧型化管理。第十四條 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取得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