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規劃局

江陰市規劃局是市政府負責對全市城鄉規劃工作實施統一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是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加強全市城鄉規劃的統一管理,實施規劃建設項目全過程的規劃監督,統籌安排城市各類用地、地下管網和空間資源,提高城鄉規劃設計和規劃管理水平,加大規劃執法力度,保證城鄉規劃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陰市規劃局
  • 地址:江陰市
  • 性質:事業單位
  • 屬性:盈利
江陰市規劃局簡介,局主要職能,

江陰市規劃局簡介

“十一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江陰市規劃局圍繞建設“幸福江陰”的目標,以城鄉規劃全覆蓋為首要任務,以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鄉統籌規劃為依據,以“城市建設學新加坡,新市鎮建設學上海”為標尺,拓展城鄉功能空間,最佳化城鄉空間布局,有效服務城市建設、新市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城鄉規劃一體化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城鄉規劃編制實現全覆蓋。2006年5月12日,《江陰市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國、全省首次將全市域988平方公里作為城市規劃區,為城鄉一體化打下了堅實基礎。2006年5月28日,《江陰市城鄉統籌規劃》經無錫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全省率先創新落實了城鄉統籌發展思路,對現代農村發展、城鎮布局、鎮村布局以及農村居民點布點進行了統籌安排,科學助推了城鄉一體化建設。至此,江陰市建立了從城鎮總規、詳規到專項規劃層次分明、配套完整的法定規劃體系,全市域城鎮建設用地控規覆蓋率達100%,為城市建設、新市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提供了科學依據。城市設計實現全覆蓋。運用現代城市設計理念和方法,全面提升城市設計水平,全市域城市設計全覆蓋達250平方公里,實現了城鄉重點地段、重點地區及鎮核心地區城市設計的全覆蓋,實現了城市建設與新市鎮建設的互動、聯動,實現了空間秩序的最佳化和城市品質的提升。城鄉規劃管理實現全覆蓋。按照“一城四片區”的市域空間結構,2009年在全省同類城市率先創新成立6個規劃管理辦公室,加強對基層的前沿服務和城鄉規劃的集中統一管理,健全城鄉規劃管理一體化模式。“十一五”期間,江陰市規劃局榮獲江蘇省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先進單位、江蘇省援助綿竹先進城鄉規劃管理部門、無錫市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農村建設規劃先進單位、江陰市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江陰市和諧示範社區創建先進單位、江陰市依法行政工作先進集體等國家、省、市級先進集體榮譽100餘項。
“十二五”期間,江陰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江陰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2012年2月15日,《江陰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將江陰的城市性質確定為:長江下游濱江新興中心城市,歷史文化名城。圍繞“最佳化城鄉結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環境品質”的要求,積極引導實現緊湊的城市布局、高效的土地利用和合理的空間結構,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全力打造現代化濱江花園城市。規劃構建了新的城鄉結構,針對城鄉近、遠期發展提出了新的發展目標和規劃措施,為江陰新一輪城市經濟成長和社會發展進步提供了科學性、可操作性強的並具有法律強制性的決策依據。江陰市規劃局將以科學發展觀為主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落實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先進理念和發展目標,在總規的指導下最佳化提升規劃全覆蓋修編工作,以規劃引領發展、以規劃最佳化空間、以規劃實現資源效益的最大化,為江陰加快建設現代化濱江花園城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作出應有的貢獻!

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全市有關城鄉規劃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承辦市政府委託的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工作。組織編制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有關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協調組織編制鎮規劃、村莊規劃;依法審核、上報審批各類城鄉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依法審批城市設計和有關修建性詳細規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和城市社會發展的需要,進行城鄉綜合交通規劃及各類交通專項規劃編制;負責制定、下達和審核規劃指令性計畫;組織開展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鄉規劃研究工作;參與編制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開發供應計畫。
(三)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類規劃設計方案競選工作;負責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負責鎮村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相關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土地出讓地塊規劃。
(四)負責組織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各層次保護規劃;協調指導歷史地段、歷史建築的規劃編制工作;指導歷史街區、名鎮、名村和歷史地段保護規劃的實施工作;參與擬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相關政策措施。
(五)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組織檢查執行城鄉規劃的情況;依法查處城鄉規劃違法違規違章行為;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的行政訴訟及規劃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雕塑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測繪、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資料庫及共享平台的建設、維護和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地下管線的普查,負責指導和管理地下管線資料庫的動態更新維護工作;推廣運用城鄉規劃、設計和管理辦公自動化。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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