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
現有幹部、職工共214人,其中市局機關104人,鎮所110人,其中大中專以 上學歷人員占總數的54%。科技人員占39.8%,其中高級職稱有3個,占1.4%; 中級職稱有18個,占8.4%;初級職稱有64個,占30%。
主要職責
江陰市國土資源局是市政府統一負責全市土地管理和監督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制定本市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 統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鄉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土地的調查、統計、定級、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對土地評估工作的行政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統計、土地登記制度和土地動態、地價動態信息監測體系。
3、 根據全市經濟和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後備資源開發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按照計畫管理程式上報下達,對規劃、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檢查、督促全市土地開發、復墾、復耕工作。
4、 主管全市土地的徵用、劃撥、出讓工作;組織編制上報各類建設用地計畫,統一審核徵用、劃撥建設用地;承辦市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組織、協調、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
5、 管理土地市場,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權屬管理和監督檢查;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的徵收工作。
6、 統一對全市地質礦產資源實施管理,嚴格控制開山採石,保護地質環境,加強礦產資源評估工作。
7、 負責土地行政執法、土地監察工作,查處各類違法用地,負責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8、 主管土地管理科學技術、宣傳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財務、檔案、統計工作。
9、 管理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土地管理隊伍建設。
10、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職能科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審核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承擔全局主要工作的協調、督辦、綜合和專題調查研究;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後勤保障、安全保衛、接待和辦公自動化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效能制度建設、機關效能監察工作。
黨建工作科
負責局黨委黨建工作,並指導各黨支部黨建工作;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文明創建、行風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負責幹部教育培訓、考核考察、聘用錄用及幹部培養選拔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負責統戰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本系統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市地礦、土地、測繪等行業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直屬單位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及職務評聘工作;擬定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科
負責全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方案、措施的研究制訂;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方案的審查工作;跟蹤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情況;組織實施全市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承辦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查、匯總、報批工作;組織起草征地補償辦法;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的論證、驗收,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建設用地。
地籍管理科
統一管理地籍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及變更調查、統計、確權、登記、發證、權屬變更、證書查驗和土地動態監測管理工作;承辦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指導組織全市地籍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土地二級市場管理。 研究制定全市測繪事業和市級基礎測繪的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負責本市丙、丁級測繪資質證書審查和年度註冊的預審工作;負責市級限額的測繪任務登記和地圖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三、四等級永久性測量標誌維修和保護工作;負責永久性測量標誌委託保管書的備案工作;負責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測繪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房產等專業測繪工作。
法規監察科
組織起草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諮詢和信訪工作;辦理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事宜和組織聽證工作;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管理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指導並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和創建土地執法模範市(鎮)活動的綜合檢查;組織對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開展土地動態巡查、督查工作組織考核;擬定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督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依法組織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協助司法機關對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的調查和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申請強制執行。
耕地保護科
宣傳執行國家、省、市國土資源耕地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組織邀請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和掛鈎規劃,並對規劃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建設工作;組織各類建設項目用地規劃預審和審查;負責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方案的審查;負責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的監督管理;開展對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邀請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及預算編制等業務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國土資源科技規劃、計畫;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推廣科技成果;指導檢查國土所的相關業務工作。
財務科
編報並落實年度財務計畫;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財務制度和實施細則;承擔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國家、省、市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專項經費及其它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收費的徵收、管理和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稅費的徵收工作。
下設機構
開發區國土資源所分局
江蘇省江陰經濟開發區位於江陰市區東部,轄區總面積為53平方公里,1993年11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為省級重點經濟開發區,2002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又賦予江陰經濟開發區國家級開發區的經濟審批權和行政級別。江陰市國土資源局開發區分局成立於2008年6月,由原新城東國土資源所更名而來,主要承擔轄區內的國土資源管理職能,現有工作人員10名。開發區分局在江陰市國土資源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廉潔型”分局為目標,以“服務基層、服務民眾、服務企業”為立足點,不斷強化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模式,豐富服務內涵,努力提升服務水平,為開發區社會經濟事業的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用地服務保障。開發區分局將以“旗幟鮮明執法,全力以赴服務”的江陰國土精神為指引,團結拼搏,開拓創新,以優質服務打造國土品牌,為實現開發區國土資源事業的快速發展而努力工作。